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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真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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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

凌濛初

蒲松龄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至真斋主

 

晚明时期作家冯梦龙创立的“情教”,对明末清初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凌濛初在冯梦龙“三言”的影响下创作了《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凌濛初在《初刻拍案惊奇·序》中谈到冯梦龙:“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明末“天然痴叟”著的拟话本集《石点头》又名《醒世第二奇书》,完全仿照冯梦龙的“三言”体例,而且还是由冯梦龙作序。杭州人陆人龙编纂的《型世言》,崇祯年间刊行,删改本又称《三刻拍案惊奇》,从书名就能看出来深受“三言两拍”的影响。“东鲁古狂生”的短篇小说集《醉醒石》,创作于明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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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

凌濛初

蒲松龄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至真斋主

晚明时期作家冯梦龙创立的“情教”,对明末清初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凌濛初在冯梦龙“三言”的影响下创作了《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凌濛初在《初刻拍案惊奇·序》中谈到冯梦龙:“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明末“天然痴叟”著的拟话本集《石点头》又名《醒世第二奇书》,完全仿照冯梦龙的“三言”体例,而且还是由冯梦龙作序。杭州人陆人龙编纂的《型世言》,崇祯年间刊行,删改本又称《三刻拍案惊奇》,从书名就能看出来深受“三言两拍”的影响。“东鲁古狂生”的短篇小说集《醉醒石》,创作于明末清初。鲁迅评价此书:“文笔颇刻露,然以过于简炼,故平话习气,时复逼人;至于垂教诫,好评议,则尤甚于《西湖二集》。”《西湖二集》收录短篇平话小说三十四篇,刊行于崇祯年间,作者杭州人周清原也是受冯梦龙情教思想启发。戏剧家李渔推崇真情,追求爱情自由。他创作的白话短篇小说集《十二楼》又名《觉世名言十二楼》,明显效仿冯梦龙“三言”。他在《闲情偶寄》中说:“以之劝善惩恶则可,以之欺善作恶则不可”。蒲松龄创作的短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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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

贾宝玉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至真斋主

 

最早精辟地指出《红楼梦》写作手法的当是乾隆年间的进士戚蓼生。他在《石头记序》中说:“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也,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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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

贾宝玉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至真斋主

 

《红楼梦》第二十六回末,写林黛玉晚上去怡红院看宝玉,不料吃了闭门羹,黛玉“心中益发动了气”,“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转到第二十七回,黛玉回到潇湘馆后,书中写道:“那林黛玉倚着床栏杆,两手抱着膝,眼睛含着泪,好似木雕泥塑的一般,直坐到三更多天方才睡了。一宿无话。”书中接着写道:“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言芒种一过,便是夏日了,众花皆卸,花神退位,须要饯行。然闺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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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

王夫之

陈子龙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至真斋主

 

《红楼梦》采用“假语存”、“真事隐”的写作手法,这种写作手法本身就说明这部书或者有不能明言的隐情,或者涉及敏感的时政,这是在专制时代作者不得已而为之的写作手法。“假语存”敷衍的表面故事不是作者所要真正表现的内容,它是为“真事隐”作掩护,其“真事隐”的部分,也就是隐藏在背后的“故事”才是作者真正要向我们传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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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

分类: 诗词人生

通灵下世,降宁荣二府,历经磨难。史笔撰书情切切,红袖嘤嘤悲叹。十二金钗,莺莺燕燕,心向怡红院。三春过后,百花零落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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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重规

王夫之

归庄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至真斋主

《红楼梦》作者开宗明义说:“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即《红楼梦》采用了“真事隐”“假语存”的写作手法,关于这一点红学考证派和索隐派均无异议,问题的焦点在于对作者说的“将真事隐去”的理解产生了分歧。考证派认为“将真事隐去”是把“真事”隐没有了,即“真事”没有隐藏在书中,因此不应该用索隐的方法在书中寻找“真事”,要想知道被作者隐去的“真事”就必须考证作者的生平和家事。
 


自胡适创立考证派新红学至今已近百年,考证派红学家们都众口一词地反对索隐书中的“真事”。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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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

蔡元培

曹操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至真斋主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说:“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注:指著者和本子)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不曾用过的。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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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钟

分类: 《红楼梦》新解
作者:潇湘夜雨

《红楼梦》大旨谈情,根据批语可知《红楼梦》末回还有一个情榜,并且批语透露在情榜里贾宝玉号“情不情”,林黛玉号“情情”。关于其他人物的称号,批语并未直接透露,但无疑都会带有“情”字。就拿秦可卿来说,本身“秦”谐音“情”,而且关于秦可卿的判词和曲子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宿孽总因情”。而她的父亲秦业,“情孽”也,她的弟弟,秦钟(注:手抄本是“鐘”字),“情种”也。

(秦钟)

正如戚蓼生在《石头记》序中所说,《石头记》一喉二歌,一手两牍。《红楼梦》除了表面的故事外,还有影射意义。在《秦钟的名字透玄机》文章中,我们介绍了秦钟的影射意义是为贾家敲响警钟。关于这个说法,兰国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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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

胡适

分类: 《红楼梦》新解
————《红楼梦》说文解词(3)

作者:至真斋主

红迷们几乎都知道“红学”分成两大派:索隐派和考证派。但是,因何分成这两大派?很多人以为只是研究方法的不同,考证派以考证的方法研究,索隐派以索隐的方法研究。其实,红学分成这两大派是源自甲戌本凡例的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研究者对这句话中“将真事隐去”的理解产生了歧义。红学考证派创始人胡适把“将真事隐去”理解为:把真事去掉了。也就是说作者没在他写的《红楼梦》中隐藏什么“真事”,从书中是找不到“真事”的,要找“真事”就要研究作者的生平家事。他还把那些用索隐的方法在书中找“真事”的研究者嘲笑为“猜笨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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