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民族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州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预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海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及格方面:
1、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会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