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变量理论是帕森斯用来区分行动者在互动过程中主观取向的类型学工具,在对社会
系统的分析中,它又独特的充当了描述社会关系、区分社会结构的类型学工具。因此,
通过这一理论,两个层次的现象——行动者的主观取向同社会系统的结构类型——沟通
起来,这表明帕森斯的理论分析重点由社会行动转变到社会系统。
行动者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中,必然要面临五个方面的抉择,即解决必然出现的
五个问题,这五个方面可能的抉择被概括在五对范畴之中。这些可供抉择的五对范畴被
帕森斯成为“模式变量”,它们不仅可以用来确定行动者的主观取向,而且,由于行动
总是在特定的系统之中发生,因此也可以把它们作为刻画系统的结构特征——制度化的
角色关系——的基本变量。
模式变量的五对范畴是:普遍性与特殊性;扩散性与专一性,情感性与中立性,先赋性
与自获性,私利性与公益性。
① 普遍性与特殊性。这一抉择涉及到互动过程中特定行动标准的适用范围。区分这对范畴的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