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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美色
沈东子
这是个很迷人的话题,因为是人就好色,世上没有不喜欢美色的人,区别在于君子发乎于情止乎于礼,小人则发乎于性泄乎于欲。一个人无论长相如何,被叫一声美女或帅哥,总是开心的,如果有谁不开心,那一定是确实长得好看,这种称呼习以为常了,没有新鲜感。像我这种相貌如夸西莫多的老男人,是不会反感被人叫帅哥的,别说叫帅哥,前几天有小朋友叫我叔叔,我都挺开心。
一个人坠地后,长得好看还是不好看,似乎充满了偶然,科学界是否有确保好看的手段,至今尚无定论,如果有的话,估计许多人家哪怕倾家荡产,也要让自己的后代好看些,尤其是女孩子,身段要窈窕,脸蛋如鹅蛋,既不能胖也不能瘦,长大后才好嫁进富人家,因为富人家是很看重相貌的。我们以前说郎才女貌,其实那才指的是财。
有钱人喜欢漂亮姑娘,没钱的其实也喜欢,我年轻时就深爱女子的容貌,看见美女就想抱抱,那时候荷尔蒙旺盛,只要那女子年轻,看上去就觉得像天仙,那叫一个千娇百媚,仪态万方,自己如同敲钟人夸西莫多,看见了艾丝美拉达,心里只想一把抱住,口中还念念有词,美呀,美呀,这是看巴黎圣母院记得的场景。
如今我依然有颗夸西莫多的爱美之心,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已经变为年长的夸西莫多了,或者说变成了老男人。老男人除了年纪变老,内心也有微妙的变化,比如看见容貌漂亮的女人,以前会多看几眼,甚至十几眼,现在很在乎对方的言行和举止,若是傲慢而张狂,就摇头走开,若是孤独而忧伤,则忍不住产生怜爱,大概这就是老男人的本色。
女人是喜欢老男人的,因为老男人见多识广,不再像年轻人那样,只知道喊美呀,美呀,一把抱住,眼里只有女人的美,女人固然乐意听这样的赞美,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所有的漂亮女人都知道,自己的漂亮是一种财富,而时间是这份财富的杀手,所以在那些青春靓丽的时光,她们的心充满了焦虑,眼看光阴一天天过去,就好像看见账上的金额在缩水。
而老男人懂得这一点,懂得呵护美色的最好办法,是给飘荡的小船提供港湾,那港湾光有金钱是不够的,还要有柔情,在美色逐渐褪色时,懂得如何给安慰。美色会褪色吗,当然会,我看过一众香港女星的简短片子,为什么会简短呢,因为时光如流水,女人一生的花样年华,也就占生命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片子长了会看见褪色,也叫珠黄或色衰。
在老男人眼里,女人的美是有区别的,梦露那种美叫艳丽,艳丽的结局如果太伤感,叫凄美,短发的美人叫俏丽,让人感觉才貌双绝,比如罗马假日里的赫本,东方人喜欢的美人,温婉而典雅,叫秀丽,还有一种美飘逸有修养,叫清丽,许多女词人留下的优美宋词,都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总之无论如何描述,都有丽这个字。
一个女人仅是好看,是很难与人长相厮守的,这是困扰很多人的问题,连女人自己也不明白,合不来就合不来算了,无非是另外寻找,或者索性独守终生。其实上帝是公平的,给一些人容貌,就会给另一些人情商,只是男人刚开始更重色,等到色欲满足后才明白,要组建合适的家庭,需要的是对方善解人意。
再来从女人自己的角度,说说美色。女人也喜欢男人长得好看,只是隐藏得深一些,一般不叫美丽或漂亮,而是叫英俊或帅气,其实这是现当代女人的叫法,受了几十年飒爽英姿的熏陶,女人连自己温柔都不接受,自然不接受男人的妖娆,而古代女子不是这样的,她们更喜欢柔媚如宋玉,迷魅如潘安,这实际上是和平年代的特征。
当生活不再面临凶暴欺凌,最好的伴侣当然要相互柔情似水,社会应该明白这一点,为什么美男子也会受追捧,从列侬、甲壳虫开始,到当下的日韩男艺人,走的都是美男子的路线,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这是人类文明进化的必然,如果男人只有手执战斧才能成为英雄,社会只崇尚赳赳武夫,那说明我们生活在乱世中。
至于女人看女色,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我有时候听见身边的人,称赞哪个女人如何好看,没看见也就罢了,一旦看见往往没同感,因为同性的审美观是不一样的,女人眼中的好看,常常是俊秀或俊俏,更接近男性一点,而距离男人眼中的美丽,差很远,这就像我看男人,粗砺自然可以理解,但若论好看,恐怕还是得俊秀或俊俏,更接近女性些。
美色是衬托出来的,有三种衬托的方式。第一是妆扮,也就是描眉画眼,不过在我看来,浓妆艳抹是没意义的,一个女人如果把嘴画成烈焰红唇,除非是上台演京剧,否则丝毫也不吸引人,一旦卸妆素颜,一定不好看,而且会更不好看。第二是衣装,好看的女人穿什么都好看,什么不穿也好看,所以穿衣打扮是相貌平庸者的首选,真要历数装扮,究竟哪一项最重要,我看还是发型,发型最能显示女人的精神世界,是否够自信。
第三种衬托方式最要命,那就是身边是谁。女人的美丽,常常是靠闺蜜衬托出来的,聪明的女子,喜欢找相貌平平的女友做闺蜜,这样可以凸显自己的漂亮。那些漂亮的女演员,是不喜欢同台出场的,这会把她们的颜值分出高低,如果刘涛与舒淇出场,刘涛会显得土气,徐静蕾与林志玲同台,徐会显得腿不够长,所以说一个女人好不好看,取决于周围是谁,如果全是男人,那一定会好看,或者说孤单的女人都不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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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柴梗
沈东子
现在的年轻人,跟我年轻时不一样,比如吃东西,我年轻时因为经常挨饿,什么都想吃,只要能嚼的食物,都会塞进嘴里,这样才能填饱肚子。现在的年轻人就不一样了,对食物比较挑剔,许多东西宁可放弃也不吃,这怪不得他们,如今的食物污染太厉害,农药、防腐剂、重金属、反式脂肪,都损害健康,在这个问题上,我庆幸小时候的污染要少一些,哪怕也有污染,不过是农家肥没洗干净而已,不像现在的污染如同化学武器。
再比如看书,我年轻时是很爱看书的,好不容易借到一本小说,只许借一晚,硬是在被窝里,借助电筒当晚看完了,至今记得书中有个土匪头名叫乌斯满。现在的年轻人就不一样了,他们除了有互联网,身边还有太多的书,多到随时想扔掉,这也怪不得他们,如今的书质量确实不太好,不仅错别字多,内容也平庸,比如有本书叫《桂林人》,两口子写的,老婆写得还不赖,老公的文字味同嚼蜡,比红楼梦、西厢记差远了。
这么说起来,似乎现在的年轻人,生活有些索然无味?那倒也不是。我年轻时一度以为自己很开放,嘴里哼着一首歌《我的爱人》,一天被父亲听见,父亲说他熟悉这歌,他年轻时在南京念书,就喜欢听周璇唱。原来所有人都年轻过,都有自己熟悉的歌星,父亲年轻时是周璇,我年轻时是邓丽君,不知道如今的年轻人,喜欢的是王菲还是张惠妹,我指的是男青年。时代在变化,倒退80年,中国是没有男歌星的,只是京剧里有旦角。
就听歌这件事,我跟年轻人也有共性,比如他们熟悉邓丽君,熟悉小城故事和路边的野花,而他们有时候被叫去集体合唱的歌,比如没有……就没有,或者只有……才能救,我也很熟悉,几十年前就听过。这就是民族性,这些歌洋人是不懂的,那些娶了或嫁了洋人的人,不会再有这样的情趣,当然他们有别种情趣,比如去情趣商店找情趣。
现在的年轻人还有一种精神情趣,喜欢梗。梗是什么?一般人以为是根茎,如菜梗、枝梗,或者身体的阻碍,肠梗、心梗、脑梗,说一个人不合作,就是从中作梗,其实远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年轻人没那么书呆子气。梗是现代用语,指的是笑点,说话时说出一个梗,就是一个笑话,笑话虽然做不了棺材,哦,说错了,虽然不能升官发财,但可以自我放松,也是一种灵魂的解脱,这是在暗夜发明的火柴梗,可以擦亮一束光,成为燎原的星火。
他们形容对一个人爱横交加,会说发了疯去想,拼了命去忘,这是文字梗,还有谐音梗,比如我的名字沈东子,是很容易造出谐音梗的,斯文人叫我沈公子,我听了笑笑,觉得正合孤意,铁哥们叫我沈疯子,这话不好听,又不好反驳,只能皱眉头,吃货叫我沈粽子,好像是苦难岁月的过来人,什么都想到吃,不过我老家湖州的粽子,还是比较有名的,这样叫倒也蛮贴切。
当然年轻人有年轻人的烦恼,跟时代有关,也与年轻有关,年轻就是要叛逆,走出成年人迂腐的围城,去见识另外的天地,这也是我喜欢年轻人的原因。上世纪80年代初,刚走出左时代,许多年轻人感到困顿,有个叫潘晓的年轻人,给中青报写信,问为什么生活的路越走越窄?来信刊出后引发热烈的争论,那时还是比较开明的,什么都可以争一下。我把彼时的年轻人叫做困顿的一代,如今的年轻人是躺平的一代。
所谓躺平指的是不买房,不结婚,不生娃,不消费,甚至不出门,维持生存的最低标准,拒绝成为他人的赚钱机器,拒绝生养被奴役的小奴才。如何对待这样的躺平,社会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这是新一代的新思想,新世纪的创举,以往面对老年人掌控的严酷现实,我们看到的是年轻人的反抗,而眼见前辈的创痛记忆,新一代选择了躺平,这也是一种反抗,只不过无声而无奈,近似于圣雄甘地的不合作。
我这人素来爱才,不在乎年轻人躺不躺平,只要有才情,我都予以包容,努力给对方提供展示的空间,哪怕才少一点,情弱一些,不是千里马,是百里马抑或几里马,都会予以鼓励。换了是中年人,油油腻腻的,我就没这个雅兴了,免不了生厌,至于遇上老年人的迂腐,讥讽的心都有。桂林人骂老年人是很刻薄的,老东西,老不死,老豆巴,最后这句骂,我刚开始不懂,以为病毒会变异,粤语也会,老豆巴是老豆的变异,后来知道不是的。
蔸巴是竹子和甘蔗的根茎,这是广西盛产的两种植物,老蔸巴就是老朽的根茎。原来梗不是根,蔸巴才是。老蔸巴喻指腐朽与糜烂,当年轻人如新竹参天生长,下面的根部却一团朽烂,要想新竹成为修竹,不如把蔸巴砍了,平放在地上。有人说中国人讲究尊老,对老年人应该宽容,这话没错,但也要看时代。现在的老年人,多半从左时代过来,抢鸡蛋,抢座位,倚老卖老,遇到劝阻还恶骂,很像腐烂的植物根部,君子动口不动手,骂一句老蔸巴,也是年轻人的权利。
我有时候想,我如果年轻个三五十岁就好了,看上去如小鲜肉,却长着老男人的大脑,那种外在的俊朗,内在的深沉,一定很得女人的垂爱,不过这样的如果,是不会结果的,也就是永远不会发生,虽然科幻小说描写时光倒流,但我们回不到过往的时光了,困顿是一种经验,相信躺平也是,这些经验看似简单,却是可以升华的。当思想变成火柴梗,距离照亮世界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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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歧视
沈东子
这里说的歧视,指种族歧视。不同的种族如何相处,究竟取决于什么,是肤色、文化差异还是自我救赎?这是一个话题。前面说到过,二战结束后,美国青年经历了好几种心路历程,先是迷惘的一代,这当中除了海明威、菲兹杰拉德,还有黑人作家赖特、鲍德温,在我看来在上世纪的美国黑人作家中,鲍德温是最优秀的,他率先明白,要解决种族歧视,首先是被歧视的一方,如何自我提升能力与素养,赢得歧视方的钦佩和尊重。
随后出现的是所谓垮掉的一代,这一代的作家几乎都是白人,他们为政府参与越战的决策所激怒,这样的决策会葬送许多美国青年的未来,付出巨大的牺牲,而这样的牺牲所换来的,是南越人遭受更巨大的痛苦,事实也确实如此,北越人不仅在战后蹂躏南越,还掠夺了越南华人的几乎所有财富,而老奸巨猾的基辛格,却为此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当然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如今越美互伸橄榄枝,两国互信已异乎寻常。
接下来便是当下的美国年轻人,我把他们称为焦虑的一代。一代人有一代人面临的选择,穷人奋斗的是吃饱穿暖,不懂富人为何会堕落,而富人面对穷人的砍杀,想到的是躲避,如今的美国民众,面对黑与白,究竟选哪边站,是有些尴尬的,美国的华人也是如此。华人也分几个层面,社会地位高的,不喜欢什么黑命贵,人世间什么命都贵,为何要强调黑命贵?底层的华人不一样,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与黑人糅合在一起,为黑人呐喊即为自己呐喊。
然而亚裔并非铁板一块,西亚南亚不用说了,几乎都是穆斯林,一看面孔就不是华人,东亚的日韩也不愿与华人为伍,华人与其余亚裔始终有缝隙,其实如果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最欺负最歧视华人的,是华人自己,许多远道赴美谋生的华人,如果进唐人街打工,只能拿到最低工资。华人歧视华人,华人是可以忍受的,歧视华人的若是黑人,那可受不了,若是白种人,那就更加不能容忍了,非要打官司不可。
为什么遇上白人要打官司呢,因为打官司就是讲道理,对方要有地位有教养,才是说理的对象,才有可能跟你讲道理,如果遇上的是别的种族,讲道理就没什么意思。一个人如果在美洲被欺负,估计回到中国大陆,也依旧是被欺负的命,只是如果在法制健全的地方被欺负,还可以打打官司,甚至打赢官司,换了无法无天的社会,那就信命吧。我们见过华人在美国、日本打官司,就没听过在非洲或者俄罗斯打官司的,打也是白打,还不如不打。
早年曾与一位美国黑人青年,在夜色下的漓江边聊天,他的肤色比夜色更深沉。他说其实他很清楚,来到中国后发现,跟美国白人相比,中国人更歧视黑人。他又说白人歧视黑人,是因为黑人为白人打工,华人歧视黑人,那就是一出荒诞剧了。他这话让我想起了鲍德温,鲍写过一本书,书名叫《没人知道我的名字》,那是他作为一个无名青年,在欧洲流浪期间写下的文字。
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是很歧视黑人的,鲍德温在纽约黑人区哈莱姆长大,从小就备受歧视,连犹太人都歧视黑人,为了逃避这分屈辱,他只身前往欧洲,结果发现欧洲人比美国人更歧视黑人,他这才意识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已经很幸运了。这也就是说,世界这么大,美国人对黑人算好的了,比欧洲人亚洲人都要好,远超过非洲人。
曾经有一群美国黑人,祖上是从非洲贩卖到美洲的,为了逃避被歧视,决定结伴回老家非洲西海岸,在那里建一个国家叫利比里亚,所谓利比里亚就是英文解放的音译。结果折腾了一段时光,还是决定放弃再去美国,美国的法律与自由已经相当成熟,要想把这一套转移到非洲,没那么容易,只要触动本土利益集团的奶酪,就会遭到殊死抵制。
人的审美观是后天形成的,比如白天与黑夜,多数人喜欢白天,因为黑夜看不清楚,我也喜欢白天,但是白米与黑米,虽然多数人更习惯于白米,但我喜欢黑米,道理也不用多说,反正我有我的口味,就是喜欢黑米。至于白人与黑人,我承认受白人文化的影响要多一些,白人当然也有恶习,比如吃东西喜欢舔手指,喜欢吃臭奶酪等等,这也没什么,人家爱干嘛干嘛,别传染给我们就行了。
仅凭肤色去判断人的品行与能力,是不够的,各种族都有文明和不文明。要说世上最出色的黑人,那就是美国黑人,生活在美洲大陆的黑人。华人也一样,我见过华人无数,美国华人可谓出类拔萃,数数华人百人会里的佼佼者,便略知一二,获诺奖的华人,也以美国华人居多。这说明什么呢,价值观第一,种族是次要的。任何一块土地上的观念,都应有利于人的创造力,观念若合适则动力无穷,观念不合适,原有的文明也会渐渐衰落。
如今的美国,面临的正是观念的冲撞,世界起风了,所有的船只都在风雨中飘摇,美国这条船也不例外,我说当下的美国人是焦虑的一代,这焦虑正是源于面对风向的转变,这条船缺少一位清醒的船长。19世纪的美国诗人惠特曼,写过一部诗集《草叶集》,当中最有名的诗作,叫《啊,船长,我的船长!》,惠特曼描写的美国船长,叫林肯。
林肯是个清瘦的男人,来自中西部的伊利诺州,当选总统后,用铁腕与智慧解决了南北纷争的乱局,最重要的是,排除重重阻力,签署了解放黑奴的法令,连马克思都称赞他是一位罕见的伟人。美国现在缺少的,正是一位新林肯。鲍德温在谈及林肯解放黑奴时说,这是白人面对罪恶的自我救赎,而黑人是否能真正赢得尊重,还得看黑人以后做什么。这是鲍德温50多年前的预言。
美国黑人眼下的所作所为,将决定黑人未来的命运。互联网时代的世界,与19世纪的美国一样,充满了纷争,看似不同的肤色,有不同的主张,而实际上比肤色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如果价值观没道理,无论什么肤色都应受到谴责,而对公平公正的理性追求,才是不同肤色民族共同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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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业余爱好
沈东子
都说漓江社藏龙卧虎,这一点我可以作证。如果以居住区划分,漓江社可以分为铁西时期和安新时期,早年居住和办公都在铁西区,后来才搬迁到漓江边的安新区。铁西时期的我,基本上是个陪客,陪刘硕良先生打麻将,陪聂震宁先生下围棋,陪伍先华校长玩扑克,陪张谦总编辑吃米粉,看上去比较巴结领导,其实也不然,彼时除了刘先生是刘先生,聂先生还只是室主任,其余人的仕途刚起步,跟我一样是普通编辑。
当然他们后来都不是普通编辑了,为国为民操心,只有我还是普通编辑,只为几本书操心。一个人有多少志气,从小事就可以看出端倪,比如我很羡慕聂先生的围棋,曾问你平日打棋谱吗?他回答哪有那时间。我的理解是,要是有时间打棋谱,他的棋艺就不止是这水平了,没准超过聂卫平都难说,到时候棋坛上的老聂,还不知道是说谁呢。
我就不一样了,别说下围棋,看围棋都头大,只会下几步中国象棋。进出版社前,我在街坊邻居间下象棋,还是有点名气的,巅峰之战是一次坐火车,车厢里有个人自称高手,打遍车厢无敌手,我见状挺身而出,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战两个回合赢了他,收获了全车厢钦羡的目光,那时我还不到二十。
人要有阅历才有长进,进入漓江社后,才发现什么叫高手,高手是李海鸣先生。李先生曾经在广西象棋大赛上夺得名次,后来写了本象棋入门,对史上的名局倒背如流,我试着与他对弈一两盘,结果都是中盘告负。
有一次随他去与兄弟单位比赛,漓江社四位选手出战,只有我全负,不但自己丢人,还影响了本社的名次,自信心彻底崩溃,从此不下棋了,什么棋都不下。怪谁呢,要是我没遇到海鸣兄,没准还以为自己是高手,殊不知是个臭棋篓子,与其这样,还不如早点罢手才好,也好集中精力,做自己更为擅长的事,比如洗碗。
就个人爱好而言,我基本上没有强项,棋牌不用说了,唱歌也绝对不行,根本记不住歌词,随口哼出来的调调,曲还马马虎虎,与原曲相似,词除了第一句,后面都是我瞎编的,不是有意去编,而是实在记不住,只好编词往下哼。
比如有首流行歌曲,第一句是冬季到台北来看雨,第二句是别在异乡哭泣。多动情呀,可我记不住,总是唱成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其实是来看你。自己还觉得蛮好,没有原词那么伤感,还挺实在的。再比如有首歌,就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我记不住第二句,每次都唱成你却给我递了烟。人家唱的是异性之恋,到我这儿成好基友了。所以为了不玷污众人美好的情怀,我一般也不唱歌。
观察人的爱好,是件很有意思的事,一个人不能只懂干活,总要有些爱好放松自己,我发现在俺们祖国,爱好这东西,可以分为跳舞与打牌两种,跳舞的敏于行,打牌的沉于思,不但老百姓如此,领导人也一样,比如毛喜欢跳舞,邓喜欢打牌。
出版社是文化单位,这两项活动都很受欢迎,不过喜欢跳舞的通常是长者,年轻人似乎更喜欢牌局,想想也是,年轻人从来不缺少与异性相处的机会,而且相处的都是年轻异性,大庭广众下的舞会,显然没有多少吸引力。
至于我,铁西时期的伴侣是孤灯一盏,这地方既然藏龙卧虎,我当然要好学一些,努力提升自己,否则作为一只羔羊,是没有价值的。提升的方式是夜读,以前也读了些书,但受限于缺少好读本,过手的读物有大量垃圾,出版社就不一样了,如金龙格先生所说,出版社是一所大学,可以读到最优秀最前沿的读本。
编辑与图书的关系,如同名厨与大餐,大伙儿大快朵颐交口称赞,名厨擦擦手走开了,那大餐是什么味道,他比谁都先知道。编辑也一样,许多书尚未上市,我们就读过了,等到图书市场一片喝彩,我们已经开始运作另一部扛鼎之作。
我在铁西时期度过的夜晚,基本上都与书有关,所以说我的业余爱好,等于没爱好。那时出版社氛围良好,业余生活丰富多彩,记得一年中秋节夜晚,在院子里搞活动,套铁环,猜谜语,月色下一片欢声笑语,我站在阳台上,很想下去扔两个铁环,没准会套中一瓶茅台,忽然想起巴拉巴已经看见耶稣了,他会跟随耶稣而去吗?于是又回到了那盏孤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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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出家
沈东子
对男人而言,出家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意味着从此要过非世俗的生活,衣食住行都与以往不一样了,不仅不吃肉不碰女人,还要念经行善拯救众生。一个人要有怎样的遭遇,才会想到出家呢,那一定是很严重的事,严重到整个人生发生转折,对以往的生活不存留恋,甚至对世俗人生产生怀疑。
比如宝哥哥心爱的林妹妹死了,他看破红尘,觉得只有去当和尚,这世界才白茫茫一片真干净。记得那年春夏之交之后,千家驹在美国出家了,成了出家人,敢情也是因为万念俱灰吧。无论宝还是千,出家都有一种悲情,似乎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或者是没有选择,才出此下策,如果这世界遂自己的愿,就不会有出家的想法。
在传统文化中,出家常常意味着逃避,面前关山万重,实在过不去了,咱走独木桥好吧?所以出家人常被看作人生的loser(失败者)。如果说贾、千出家,是昭告一种人生态度,是对社会不公的无声抗议,那么李叔同的出家,则完全是另一种境界,是对佛学的身体力行。李皈依佛门,出乎许多人的预料,属于近代史上的大事。
一般人出家是消极的,李则是主动的选择,这位高僧曾经是阔少,一生走马章台风流倜傥,谈不上有多少不如意。不过内心经历过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我们只知道他是认真的,出家前为了确认自己的适应能力,曾断食三周,从此奉素食,潜心念佛,沿着佛学先辈的足迹,向世人译解各种佛经。
后人将李的出家,演绎出各种传奇,不乏悲情的解读,似乎出世总不如入世快乐,这实在是站在入世人的角度,对出世的解读。隔着精神的河流,去揣摩对岸的人生,我们自然只能是猜度,这猜度越善意,则越显悲悯。
当然出家人成千上万,不好一概而论,但至少在弘一法师身上,除了悲,还有欣,而且他完成了由悲到欣的灵魂过渡,穿越宽阔的悲情之河,到彼岸去了。那彼岸有些远,在一般人的视线之外,我们可望不可即,垫起脚尖看,也只见一点佛光。
人类灵魂的最高境界,其实是受苦,通过受苦抵达宁静与救赎,当然不仅仅救赎自己,还要拯救他人。为什么受苦可以完成拯救?这个问题很哲学也很宗教,似乎有点玄,其实想透了也简单,无非是用苦行感化他人,去行善积德,这善用现代语言表达,就是文明与人性,对立的品行是野蛮与兽性。
经济的高速发展,GDP的巨大积累,与内心救赎是没有关联的,人不会因物质生活的改善而自然行善,尤其是没有信仰,缺少反省能力的民族,经济越发展,越凸显人性的邪恶与贪婪,给其他民族带来焦虑与不安,不知道发达后究竟想干什么,是买下梵高的所有绘画,还是把全世界的鱼都吃光?
我们身上都有善与恶,这是与生俱来的,文明的力量就是努力扬善抑恶,尽量压制恶的生长空间,为了对付恶,人类想了很多招,最直截了当的办法,是立法,谁犯法惩罚谁,从拘留、鞭挞到坐牢到处决,都是为了对付恶。这是犯法以后的处置。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影响犯法前的心灵,让人少犯法或者不犯法?有,就是信仰。
无论哪种宗教哪种信仰,说到底都是宽厚的力量,希望在恶发作之前,将其遏制甚至扼杀于萌芽状态,为行善腾挪出更多的空间。如果什么信仰都没有,或者把虚妄当作信仰,内心总是不踏实的,我说的不是训诫,是自我告诫。一般人出家,是逃避尘世,而李叔同出家,是净化尘世,这是他与别人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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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缘堂,日月楼
沈东子
丰子恺先生的小女儿叫丰一吟,我与丰女士上世纪80年代初次见面,那时她携女来桂林,寻访一家人抗战时的流亡足迹。丰女士是翻译家,随丰先生一道译过不少俄罗斯名著,彼时我初学外文,记得曾请教过她,翻译过程中,最难译的是什么词汇,她说是动词和形容词。如今想来,这说法相当有道理,动词是多变的,形容词意味丰富,要找到最准确最贴切的对应译法,确实要花费不少脑筋。
后来承蒙丰女士的关照,我读了一些佛教书籍,也曾去上海漕溪北路的新家探望她。丰先生一生淡泊,文人之怀想,无非一片净土,吟诗作画,与世无争,但历史很残酷,早年在家乡石门湾苦心经营的缘缘堂,被日本人炸成废墟,丰氏曾作《告缘缘堂在天之灵》一文追念。抗战胜利后回到上海,在陕西南路的长乐邨买下一栋小洋楼,取名日月楼,希望从此安顿下来,“非无江海志,潇洒送日月。”(杜甫)然而生逢乱世,暗无天日,现实再次击破了丰先生的梦想。
上世纪60年代末,丰家被扫地出门,日月楼一下住进六七户人家。这是一栋西班牙风格的三层楼房,最上面有一间小阁楼,透过阁楼的窗户,可以仰望星辰与月亮。后来为筹办丰子恺故居纪念馆,丰家和居委会花了极大的努力,安排住户陆续搬走,但底层的一家抵死不搬,声称是政府安排入住的。后来丰子恺故居对外开放了,那家人一直还住着。
上海世博会那年,我与丰一吟女士约好,在日月楼见面。老太太虽然满头白发,但神清气爽,依然是笑吟吟的模样,思路异常清晰。我拿出自己写桂林的一本书,里面有记述丰先生当年在桂林教书的篇章,她看了看说,我们当年住的地方不叫半塘岭,叫泮塘岭。我当即汗颜。清末有个临桂词派,代表诗人叫王鹏运,字半塘,是桂林人,半塘是半塘,与泮塘岭是两回事。泮塘岭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附近,是当年丰先生执教的临桂师范所在地。
日月楼故居陈列了丰先生的许多漫画原作,这些漫画熏陶了我幼小的心灵,我出生那年,丰先生应父亲的请求,曾专门给我画了一幅画,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合力抬一只水壶,给一棵柳树浇水,题款“努力惜春华”,可惜桂林武斗逃难期间,丢失了。世人通常都知道丰子恺是漫画家,其实他除了画漫画,还是大作家和大译家,并且是近代最早的音乐教育家,我看着满屋丰先生的作品,萌生了一个念头,想为丰先生做一本书。
丰先生的书已经做了很多了,漫画选,散文集,译著等等,市面上都能见到,要想做出新意,得有独到的切入点。我给丰一吟女士去信,说了我的想法,请她挑选丰先生的散文,写景抒情的译文,以及一些风景漫画,合成一本书,表现丰先生宽广豁达的人生情怀。丰女士对这个创意予以肯定,但表示自己年纪大了,编书恐精力不济,委托我代为编选。当年弘一法师嘱托丰子恺,画护生画集普度众生,既是信任也是师生情谊。如今丰一吟委托我编丰先生的作品,我自然必须倾心做好。
我从丰先生众多的散文随笔中,选出《秋》《梧桐树》《西湖船》等名篇,找来丰译屠格涅夫《猎人笔记》、德富芦花《不如归》、《石川啄木小说集》,分别选出《白净草原》《幽会》《山樱》《足迹》等,并配上漫画数十幅,以图文相间的形式呈现给读者。书名取《柳燕、白鹅与山樱》,丰氏漫画多有柳树和燕子,故丰先生有丰柳燕之称,白鹅是丰氏散文名篇,山樱取自丰译德富芦花作品。这是一本独一无二的作品集,是对丰子恺的景仰,也是对丰一吟的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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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笔下的灾与难
沈东子
一个国家发生重大疫情,老百姓最关心的自然是疫区的消息,疫区内千家万户的生死存亡,这种消息本该通过媒体传达出来,如果在媒体上见不到,或者见到的不够真实,大家只好求助于自媒体,芳/芳的《日记》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所以在网上不胫而走。实际上芳/芳的热读现象,恰好陪衬出媒体的缺位,她本来是个作家,新闻不见了,她只好以作家的身份,担当起记者的责任。
《日记》让人联想起二战时期的《安妮日记》,犹太少女安妮一家,为逃避纳粹的追捕,在阿姆斯特丹的一间秘密小屋内,躲藏了25个月,日记记录的就是这25个月的见闻和内心活动。安妮是有预感的,她在一则日记中写道:“我希望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安妮一家后来被人告发被捕,她死于集中营。她如自己预料的那样,继续活在后人的记忆中,活在她留下的日记里。
有人质疑除了芳/芳,为什么别的作家不吭声?质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质疑的对象未必准确,这个问题应该抛给全中国成千上万的报纸,似乎更合乎情理,它们为何不把武汉普通百姓经历的苦痛登上头版头条,无论图片还是文字都见不到?好像武汉的事是别国的事,如果真是别国的事,反而早就报道了。而对于本国的事件,我们已经习惯了媒体的缺位,似乎不报道或少报道,是天经地义的事。
还是说回文学吧,这领域我熟。从文学的角度看,作家的文字往往更深刻,也更厚重,这是文学与新闻报道的区别,所以要求作家担当记者的角色,是一种现实无奈。面对如此深重的灾难,面对无数芸芸众生在灾难中的哀痛与挣扎,我相信中国的作家们并没有忘记,只是表达的方式多种多样,并非只有直接描述这一种。国家不幸作家幸,事实上据我所知,许多作家都在积累素材。
爱伦·坡在小说中多次写到过黑死病,特别喜欢以黑死病为背景,描写人性的贪婪,在《红死魔的假面具》中,他描述一个纵欲的王公,逃离黑死病疫区后,依旧不忘寻欢作乐,沉迷于酒池肉林。假设在付出巨大代价后,瘟疫最终被控制住,可寻欢的仍旧寻欢,作乐的依然作乐,这世界并没有变得更公平,那么这代价岂不是白白付出了,或者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问:我们明日之生活,是否配得上今日之苦难?
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轰然爆炸,给前苏联和东欧国家造成的伤害难以统计,光是由此罹患癌症的人数就达20多万,由于前苏联的严密封锁,许多真相都秘不示人。爆炸发生那年,白俄罗斯女作家阿列克谢耶维奇38岁,她花了11年时间,采访了上百位受害者,直到1997年才推出《切尔诺贝利的祈祷》一书,给那段历史留下铁板钉钉的记录。18年后,她由于对包括阿富汗战争等一系列人为灾难的记述获得诺贝尔奖。
相对于记者对当下的笔录,作家对人性的关注要更深入。另一位诺奖作家加缪写过一部小说《鼠疫》,写的是北非阿尔及利亚一座城市,鼠疫猖獗期间的封城故事。医生里厄为了治疗病人,背着药箱走街串巷,得以近距离见到灾难时期的众生相,也见识到人性在危难中的伟大与卑微。小说写于二战期间,加缪自定义为“记事体作品”,其实是想强调其包含的现实意义,那就是对如鼠疫一般侵害欧洲的纳粹思想的警觉。
法国人加缪写鼠疫,拉美作家马尔克斯则写霍乱,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对哥伦比亚曾经发生过的霍乱疫情,做了极其生动的描述,肮脏的居民区,动物的尸体,市民的恐惧,都历历在目,不过这些都只是背景,大作家要描写的是人性的挣扎,一对年轻恋人阿里沙和费尔明娜,如何穿越50多年的风雨,在霍乱横行的年代,在一艘悬挂霍乱黄旗的轮船上,第一次拥抱在一起。别人都在躲避,只有他俩相拥,这世间能与邪恶和灾难对抗的,永远是向死而生的智慧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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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里的钟声
沈东子
苏珊·桑塔格去世十几年了,在遥远的萨拉热窝,许多波斯尼亚人至今记得她。中国人对萨拉热窝的熟悉,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电影《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那部电影讲述的是二战反法西斯的故事,也是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电影,而萨拉热窝人之所以记得桑塔格,是因为桑塔格曾在90年代波黑战争时期,参与保卫过萨拉热窝。
话说当年的南斯拉夫解体后,不同的民族各自为政,先后恢复或建立了属于本民族的国家,比如克族的克罗地亚,斯族的斯洛文尼亚,塞族的塞尔维亚,穆族的波黑,阿族的科索沃等等,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是可以理解的事,但在具体划分疆土和民族利益时,会遇到许多难题,甚至发生武装冲突。
塞族作为前南斯拉夫主体,当时反对波黑独立,仗着兵强马壮,用重兵围困波黑首都萨拉热窝,这一困就是三年半,远远超过当年德军围困斯大林格勒。围城的惨烈难于言表,萨拉热窝人不仅个个面黄肌瘦,还要遭受塞族枪手的狙击,《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的开头,有一个著名的镜头,德军军官毕肖普站在高地上俯瞰该城,五十年后同样是这处高地,成为塞族狙击手的制高点。
没电,没水,没面包,大量平民死于炮火和饥寒交迫,其中包括《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的导演。最有名的牺牲者是一对异族恋人,穆族姑娘阿德米拉和塞族小伙子博斯克,博斯克早年丧父,母亲和哥哥去了塞尔维亚,他在萨拉热窝的唯一牵挂,是高中女同学阿德米拉,由于信仰不同,两人的相恋得不到祝福,他们决定出逃,去安全的地方营造爱巢。
1993年5月18日,两人想趁炮火间隙穿越封锁线,结果过桥时被塞军发现,双双被枪手击中,博斯克当即身亡,阿德米拉挣扎几下爬过去,随后抱住恋人死去,七天七夜无人敢上桥收尸。这一幕全世界都看到了,两人相拥而死的景象被长镜头拍到,照片震撼人心,被称为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作家是最敏感的,孤城的苦难触动了各国作家,许多人前往萨拉热窝去探个究竟,这当中就有《反对释义》的作者苏珊·桑塔格,她这年已经六十出头,是位身患癌症的老太太。前去萨拉热窝的作家不少,尤其是邻近的法国作家,待上两天就走,随后在巴黎作秀,炫耀自己的战争经历,这让桑塔格极为愤怒,她宣称自己将秉承海明威、奥威尔加入国际纵队,对抗军事强人佛朗哥的传统,为萨拉热窝做点什么,与当地人生死与共。
一个作家在围城里能做什么呢?她先想筹建学校受挫,继而募捐了一笔款项给慈善组织,但这些别人也能做,不是她最想做的事。一天她来到萨拉热窝青年剧院,跟一群年轻人说,她希望执导他们出演话剧《等待戈多》。为什么是《等待戈多》,而不是别的剧本?“没人来,没人去,什么都没发生,一切都是死寂。”《等待戈多》里的这句台词,是孤城萨拉热窝的生动写照。
一次彩排时,忽然传来消息,剧团的一个演员出门时被炮弹炸死,桑塔格问还要不要继续彩排,年轻人全都表示继续,惟有继续才证明自己依然活着,在逆境中活着。事实上这不是《等待戈多》第一次在风雨飘摇中出演,1976年南非发生种族骚乱,2005年卡特琳娜飓风横扫新奥尔良,当地都组织演出过这场戏,似乎在迷茫中等待,是全人类的共性。
演出自然很成功,整个演出过程中,剧场里鸦雀无声,但内在的呼应感染了观众,无言的力量更持久。一场演出不会解除围城,演出过后的萨拉热窝,依然在困顿中挣扎。更大的轰动发生在剧场外,桑塔格的行为引起了全世界对萨拉热窝命运的广泛同情。在各方的巨大压力下,北约终于决定出兵,仅三天就迫使塞军退兵解围。
萨拉热窝人终于等来了戈多。戈多是谁?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不同人等待的是不同的戈多,萨拉热窝人心中的戈多,朴实而单纯,是面包和盐。他们已经等了太久太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当地人没有忘记桑塔格,如今在萨拉热窝市中心,有一座广场叫桑塔格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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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黑死病
沈东子
话说中世纪的欧洲,曾经爆发过黑死病,夺走数百万人的性命,是西方人的恐怖记忆之一。所谓黑死病就是鼠疫,这种恶性传染病发展到晚期,面部会出现溃烂的红斑甚至黑斑,很容易辨认,病情一旦到这一步,就基本无解了,故名黑死病。
描写黑死病的文学作品不少,法国女影星比诺什主演的《屋顶上的轻骑兵》,就是以那段历史为背景的,至今记得比诺什扮演的侯爵夫人,为拯救苍生,与情人骑马穿行于死亡遍地的疫区,美丽而飘逸。
另一部讲述黑死病故事的作品,是爱伦·坡的小说《红死魔的假面具》。小说以假面舞会为线索,描写从前有这样一个国家,忽然爆发黑死病,老百姓无处可逃,只能听天由命,坐以待毙,而大贵族普罗斯佩罗亲王,仗着自己富可敌国,逃到了远方的城堡。
这里山清水秀,森林密布,他不但自己逃了出来,还没忘记带出来一千名俊男美女,在远离人间疾苦的地方,照样举办假面舞会,日日笙歌。假面舞会之所以要戴上面具,是为了方便调情,尤其是羞涩的美人,戴上面具后可以放肆欢笑,尽情戏弄中意的帅哥。
面具有各式各样,蝴蝶蜻蜓,猪头牛首,还有各色妖魔鬼怪,看个人喜爱,换了在我们这个时代,估计蝙蝠是首选。戴上面具就自由了,反正谁也不认识谁,免掉了日后相见的尴尬,这是贵族阶层吃饱穿暖后发明的性爱游戏。
不过聪明的发明者不曾想到,美丽的面具有时也是致命的。为庆贺逃离京城的瘟疫,普罗斯佩罗亲王组织了一场空前奢华的化妆舞会,要求与会者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做出自己最拿手的面具,尽享劫后余生的欢乐。
这次的面具确实五花八门,大伙儿完全被人类的想象力征服了,在相互欣赏中跳起轻快的舞步。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怪诞的装扮者,按理说亲王的客人什么没见过,绝不会对谁的装扮大惊小怪,可是这人太过分了,他居然把自己打扮成一个黑死病人!
他用裹尸布将自己全身包裹,身上沾满了鲜血,脸上也抹上红斑与黑斑。这实在是不可饶恕的玩笑,太败亲王的兴致了,他大光其火,喝令手下将其拿下。一群人围拢上去,可那人非但不退缩,反而迎面走上来,那威严的气场镇住了所有人。
亲王见状怒不可遏,抽出短剑朝那人刺过去,这时那人扯下面具,亲王大叫一声倒地而亡,众人在恐惧中纷纷夺门而逃。原来那人不是把自己装扮成黑死病人,他就是一个垂死的黑死病人,偷偷溜进了欢场,把死亡带给了这群贪欲的肉虫,贪生的懦夫。
这是一个死亡与狂欢的故事,当初读这篇小说,只是惊讶于其荒唐的想象力,如今回过头来看,却有别样的感受。坡总是将人类的欲望挂起来烤,看那欲望化成油滴掉进炉火,从刺耳的响声中获取文学的快感,有一种惊悚美。不喜欢的掩面而去,喜欢的喜欢得要命。我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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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这妖精
沈东子
一个多月以来,大约从十月底开始吧,我招惹了咳嗽这妖精。妖精是不能招惹的,一旦惹上了,甩都甩不掉,于是我整天咳,轻微时偶尔一两声,严重时死去活来。记得邓丽君有首歌是这样唱的:雨儿雨儿下不停,心儿心儿跳不定。我是只要遇上阴天,嗽儿嗽儿咳不停,心儿心儿跳不定,熟悉的知道是我在咳,不熟悉的还以为家里来了个小老头。
记得童年时,隔壁有个中年男人,患上了肺结核,彼时是绝症,他整天都在咳,尤其是深更半夜,咳嗽的声音响彻天际,咳了好几年,后来不咳了,不是不咳了,是没声了,死了。如今轮到我咳了,真是时代的轮回。
天南海北的朋友,知道我的状况,纷纷为我出主意,有的建议服抗生素,什么头孢安苄、克林霉素、阿摩西林、特非那定、细辛脑片、菠萝蛋白酶、伊巴斯汀,列了一大串;
有的建议吃中成药,复方感冒灵、银翘维C、佩夫人、联邦止咳露、念慈庵川贝琵琶膏;
有的说别那么麻烦了,直接打吊针,打先锋霉素和病毒唑;
有的主张用中药疗法,取半夏、陈皮、甘草、紫苑、前胡、白芍、麻黄、百合、百部、黄芪、桔梗各若干煎服,或者萝卜、生姜、大枣若干加水煮沸,去渣加蜂蜜温热服下;
有的说我用红糖熬姜糖水喝两天就没事了;
有的说用醋,拔火罐,刮痧,推拿等等;
还有最简单的,什么药都别吃,买只老母鸡炖鸡汤喝。
我相信所有的主意都是好主意,都是善意,都曾在不同时段,不同人身上产生过疗效,可说实话,主意多了,我反而一筹莫展。假设我现在被关在牢里,忽然咳嗽了,面前只有一碗药水,那么甭管那药水是用什么药熬的,我都会喝了它,因为那是惟一的生存希望,在牢房外就不一样了,面对铺天盖地的药方,你又不可能每种都去试试,只能发愣。
如果什么药都吃,一定会被笑话犯了医学大忌,病急乱投医,何况这么多药吃下去,恐怕病毒没被灭,我先被灭了,可如果不吃药,又会被视做反社会反文明分子,有病不治,有药不吃,真是两难的抉择。
我决定索性先去晒晒太阳再说,好在这段时间太阳尚好,属于我时常在小说里夸奖的十二月的阳光,坐在阳光下打瞌睡,身边有两只在热恋中快乐飞舞的苍蝇,嗽也不咳了,看上去跟健康人没什么两样。
可是咳嗽这妖精,是跟太阳捉迷藏的小精灵,当着太阳的面,它躲起来,太阳回家了,它就冒出来,整夜陪你玩儿。你累了,它不累。
有时候我想现代医学怎么了?是医生素质下降,对病症无法准确诊断?是病毒发生了变异,全都成了鸡流感或猪流感?是药物成分不足,量不够?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为什么拿几只小小的病毒没办法?想多了不如不想,不如去想童年的事。
我上小学期间,有那么一段时间,母亲由医院门诊换到药厂工作——门诊多辛苦呀,面对那么多病人,每天打针要打到手抽筋,遇上传染病人,还有被传染的可能,相比之下药厂轻松多了。那药厂是医院的药厂,可以按方子制作一些简易的中成药,因为免掉了中间商这个环节,成本比较低,制作出来的药品很受患者欢迎。
有次我去药厂玩,一个做药的叔叔塞只山楂果给我。我说这不是做药用的吗?他说跟别的药材一起熬是药,单独吃就是水果,拿去吃吧。有了第一次,就有无数次,我一放学就去找果子吃,有时去得巧,还真有好果子吃。
我一边吃,一边记住梨是润肺的,山楂可以开胃,桑葚清肝明目,枇杷治咳嗽等等,对了,顺带说一句,如今的枇杷露似乎也不如以前管用了,不知是枇杷出了问题,熬制出了问题,还是我们的吸收功能出了问题?
外面又出太阳了,还是多在阳光下晒晒吧,就当自己是一只大病毒——其实我们都是地球上的病毒,难道地震和海啸,不是地球偶尔打的一个喷嚏?至于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更可以被看做是地球在发低烧。有时候我想,我们都把地球折腾成这样了,轮到自己咳几声嗽,在自己看来是大事,在地球眼里,根本不是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