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hikesh位于印度最北部,每天清晨,来自喜马拉雅山的狂风席卷全镇,树木弯腰,沙石拍打窗户,铁皮屋顶咔咔作响,露台上晾晒的衣物犹如战旗飘扬……早晨5点,整个rishikesh的修行者都在如此肆虐的狂风中做晨间瑜伽,身处其中,你会担心今天的天气不好。说来也怪,每天9点太阳照常升起,狂风旋即止息,又是万里无云的一天。游方僧和小商贩再次齐聚街头晒太阳,牛狗猴子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朝圣者和背包客川流不息,摩托车汽车tutu和大卡车疯狂鸣笛。在印度,马路没有人行道,机动车驾驶员也不会礼让行人;如果你有幸坐在车上,最好不要看司机开车,更不要试图劝说他们安全驾驶,最安全的方式就是闭眼。
大约7万年前从东非大草原走出的我们,基本上走到哪儿杀到哪儿,当地那些同样从猴子中脱颖而出的诸如山顶洞人、尼安德特人被赶尽杀绝,人家本来都已经在欧洲、东亚等地生活了2/300万年了,结果全被这帮流浪来的黑哥们儿夷族了,少数当地土著沦为奴隶,奴隶的孩子几百年后也就不是奴隶了,混血完成。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欧洲人白、东亚人黄,因为分别与当地其他种类的“人”杂交过,欧洲人混了尼安德特人,东亚混了山顶洞和蓝田人,并不是民族、种姓之间的融合,而是分别进行了物种融合。相当于有人跟神农架野人生了娃。
咱们非洲的老祖宗基本走到哪儿烧到哪儿,烧完了拣肉吃,可以说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噩梦,说人类是地球的感冒病毒其实并没错,从一开始就是了。
咱们非洲老祖宗虽然是外来人口,但是打架不要命。这主要不是因为勇猛,而是因为非洲老祖宗里面出了会聊天的,有了比较原始的宗教信仰或曰迷信,相信为了部落战死灵魂会进天堂,因此有些傻帽战斗特别勇猛,还被那些名字叫“巫”的人追认为英雄,让更年轻的战士更加坚信。就这样,个体并不强大、人数也不占优势的咱们老祖宗,靠各个击破一路剿灭当地生灵,终于在1万多年前抵达南美洲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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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丽都漫咖啡改小说,结果举目望去全是谈影视剧投资的。坐我斜对面的一帮IT民工,我还以为他们是来喝平生第一杯咖啡的呢,结果人家是投资人;坐我后面我还以为是几个外地小保姆呢,结果人家是制片;坐我正对面的几位俊男靓女,我还以为是演员呢,最不济也是淘宝代购,结果人家是编剧。目前中国影视行业的中流砥柱应该是一群小白领,彼此卿卿我我互称亲人,朋友圈正能量贡献者;边缘人士为各地土财。
真正有价值的还是那群老炮,年轻一代生存压力太大了,彼此小心防备,使劲捂着自己那点儿既得利益,一点儿幽默感都没有。不过老炮日子也不好过,常被这帮小白领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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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位至亲长辈来家里看启蒙,我正在书房工作,怹推门就进来了连门都没敲。我故作镇定,彼此问候完,告知说再进来麻烦敲门。过了一会儿怹果然敲了门,还没等我有反应推门就进来了。我大囧,又不好意思再训斥怹。不要说什么时代局限,逝去的十年,社会造就等等……没有那么大,就是个人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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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我常觉得内心越来越干涸,思来想去说不准为什么。
如今提一条:对人越了解,对年轻时的梦想就越怀疑,
我爸53年出生,比王朔大5岁,比崔健大8岁,作为老三届知青曾经插队东北8年之久,似乎是蹉跎过,但他回忆起来都是好事并没有虚度光阴的愁苦。
明天他要跟几位中老年友人去四川西部自驾,今天他忽然问我是不是还记得“那个”?我想了一会儿,准确说出了那串数字,父亲点点头,告诉我说:“这是我的保险柜密码。”
我惊了,以前并不知道此事。
父亲近几年做生意小有所成,每有储蓄就去家门口凯德mall买一根投资金条,我估计这些数量不明的金条如今应该正躺在他的保险柜里,像是一盘好菜。我现在有点儿明白为什么解放战争时期上海人管金条叫金鱼了,金条成堆摆在一起,想想确实有一股肉感。
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常常无话可说,长时间的沉默让人不舒服,但确实无话可说,该说的早就都已经说完了。他的生活波澜不惊,一两个新近的绯闻可以让我们聊好几回,他又不是那种善于倾听的类型,一般都是我问问他的近况,发现跟上回见面时并没有变化,然后就无话可说了。他很少问我近况,我猜他一定很想知道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但很可惜,他不是那种能逗着别人说话的人。所以我很少在他面前滔滔不绝,想想其实挺可惜的,我们两个都非常想和对方亲近,
我家有个非常笨重的餐桌,打牌嫌长,吃饭嫌短,想买新的之前的问题是久的咋办,问了很多朋友都不想要,直接扔掉太夸张了。今天,我媳妇特意微信来,让我赶紧回家,说她在网上把桌子卖掉了,我给咱家创收700块呢!很得意的样子。
下午,买桌子的人真的来了,院门口保安问了我们,放来人进来,我媳妇忽然抓住我说:“你说这人会不会是来踩点儿的?我在那网站上发咱家照片了,咱家这么豪华,别是招来贼了?”我一开始以为她在开玩笑,笑了两下,发现我媳妇真的开始抖了,说话声都变了。此时买家到了楼下,通过门禁监控一看,哇塞,对方是三个壮汉。
媳妇紧急去敲邻居家门,没人在家。我灵机一动,说你拿着手机上屋里去,锁上门,要是有事就报警。结果,前方高能预警——结果,我刚把三位壮汉让进屋,我媳妇就从里屋冲出来了,替我问他们三个是不是来打劫的。
等桌子搬走,我问媳妇:“你为什么会冲出来?”我媳妇说她也不知道,大概太紧张了。我想,如果这是打魔兽,我估计已经被这位辅助坑惨了。如果是打仗,大概团灭很多次了。
(2015-10-20 07:24)
我们的女儿祁启蒙小朋友多伦多时间9月23日出生,当时我在场。小祁从她娘肚子里喷出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眼睛死死盯着孩子的脑袋,那个脑袋是歪的。
医生像发奖那样发给我一把剪子,让我剪开脐带,我剪了,产房里除了我和媳妇之外的另外三个人一阵欢呼。我觉得,得奖真的是很好的事,刚要哭,想到女儿可能是个小残疾,眼泪又流回去了。大姨给我们合影,我们一家三口第一次对着镜头笑,我的是苦笑,其他人可能看不
蝉的故事
我记忆力很不好,很多事情,人脸,我都无法整齐归类于脑中。有时候在一些场合碰见人热情端着酒过来与我打招呼我会很尴尬的在想这是谁,当然,我一般会很热情的回礼,并问最近怎么样,好久不见啦,在忙啥,试图从回答的线索中抓住蛛丝马迹会想起他们的名字以及与我的交集,有时候我很为我的记忆力担心,也为这样的人际交往感到歉意,但是我也无能为力。
在长期的记忆力缺失的状态下,我自然形成了一种对事件人物的记忆习惯,便是抓住一个感觉,一个质感,或者说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一个形容。我只能顺着这个感觉再去寻找相关的细节人物与事件,有时候便又会觉得,没感觉的人事大概忘记了也无伤大雅吧,虽然我仍然会尽量的表演的自然并且体面。
小时候的事情我几乎都不记得了,如上所属的原因,只有一些体验或者感觉记忆犹新,例如天彻底黑后才会开灯的房间,幽暗与晚霞的对比;例如木质门窗漏风的尖啸;例如清晨骑自行车穿过北京大学去上学清冽的冷风;例如圆明园福海深冬冰面上停满的乌鸦。我也忘记了年月日,只记得这些质感,仿佛有一只手捏住我的心,所有的感官都收在皮肤以内,让我感到自己是活生生的。但是,这感觉
(2015-07-19 18:39)
高楼
大概就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我只身一人在外流浪。说是流浪,其实波西米亚得很不彻底,乡间基本没怎么去,主要在祖国南方的一些大中小城市转悠。那会儿我很闲,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去那些没去过的地方住,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要做,就是想去那儿住几天,看看那儿的小巷子和大爷大妈,喝一下那儿的啤酒,抽一下那儿的烟——仅此而已。
我去哪儿都行。一个城市是否打算去的标准很明确——这个城市中有没有认识的人。这个认识的人也不一定认识到多么熟,只要
我不知道你信不信一见钟情,反正我信,就好像有些人觉得单眼皮的人比较单纯,无非就是一种说法。一见钟情这东西跟星座差不多,有些人信有些人不信,信不信都无所谓,因此绝大多数人对此都毫无立场,优雅的骑在墙上。
我说的一见钟情,是那种非常显而易见的、不容置疑的一见钟情。当一见钟情的对象来到时,那种感觉劈头盖脸的砸向你,绝对不会像你以为的那样——事后四人约会时才跟朋友说举着红酒杯说“我俩见面时彼此颇有好感,属于一见钟情”——绝对不是这种模能两可的东西。那种感觉,犹如时空错乱,就好像上帝制造的这个世界忽然露出了一个bug,让你在那个女孩身上洞悉了真相。你看着她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低头看地,躲开其他旅客的身体,偶尔整理一下耳边的发丝,那一瞬间,你的全身仿佛通电,像是刚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浑身一激灵;从后脑仁开始犯晕,双耳钟磬齐鸣,两只手半举着,像狗熊掰玉米似的摇摇晃晃凑过去,舌头打结,痴痴傻
就这样,现代舞社成立后半年仲恒下台了。应该说,仲恒下台的时间很合适,当时正是外国文化如潮水般涌入中国之时,西学东渐之风盛行,一个文化冲击尚未结束,下一个已经更加凶猛的来了。简单说,半年后他们已经不喜欢霹雳舞了。有几周夜千和老贾没来A大找仲恒玩儿,那段时间仲恒正在应付期末考试,所以并没有在意。等到放暑假时,仲恒回到位于复兴门的家中,发现聚在他屋里玩儿的人的打扮悄悄换了,没有人戴无指手套了,再一去party,发现他身上的破洞牛仔服也不时髦了,更多人穿上了皮夹克和美军的大头皮鞋,最次也是俄罗斯货。当他看见夜千大风衣黑墨镜出现在party上时,意识到这几周有什么事情他肯定错过了,没赶上趟,具体是什么不知道,还是夜千告诉他的:“还霹雳舞哪?现在都玩儿摇滚了,懂吗,摇滚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