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青岛离婚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94,062
  • 关注人气:35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男子开天然气扬言自杀因危害公共安全获刑3年

(2018-05-07 18:05:41)
标签:

青岛离婚律师

电话15053214579

即墨平度莱西胶州律师

崂山区市北区市南区

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

分类: 青岛律师
(原标题:男子开天然气扬言自杀引邻居恐慌 因危害公共安全获刑3年)

新京报快讯 因为感情问题,张某开天然气扬言自杀,并发布朋友圈引起邻居恐慌。新京报记者今日(5月7日)从通州法院获悉,张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该案已终审生效。

根据指控,2017年9月29日10时许,张某在通州区柳岸景园小区某室,因感情问题打开室内的天然气阀门,并通过微信表示要自杀。此举引起周围居民恐慌;当日13时许,张某被民警带走调查。

张某在此前的交代中称,他是贵州人,女友是唐山人,两人在案发的一年半前到西藏旅游结识。经过微信聊天的了解,两人在2017年2月确定了恋爱关系。案发前他曾带着女友回贵州老家商量结婚事宜,没想到遭到父母强烈反对,“还跟女朋友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随后,张某来京到女友家生活。2017年9月,女友因压力提出分手。9月29日,张某写了份遗书,并打开女友家厨房的天然气,拍成视频,和遗书一起发到了朋友圈。

“我不是真的要自杀,我现在很后悔。”事后,张某说,他发完微信后,把天然气阀门关小,因为自己并不想死,没想到事情闹大。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因不在北京,张某女友看了朋友圈后,求邻居帮忙并打电话报警。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居民楼释放天然气,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张某上诉又撤诉。目前,该案终审判决生效。

韩佳鹏 本文来源:新京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