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怀疑妻子感情出轨 上门毁坏财物获刑

(2017-10-03 14:48:03)
标签:

青岛离婚律师

电话15053214579

即墨平度莱西胶州律师

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

崂山区市北区市南区

分类: 即墨离婚律师
怀疑妻子感情出轨 上门毁坏财物获刑
作者:黄淑丽   
  怀疑自己妻子与同村人有婚外情,竟手持菜刀上门毁坏对方财物。近日,被告人陈某被进贤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陈某因怀疑其妻子与同村人陈某力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16年6月16日晚8时左右,被告人陈某持两把菜刀来到进贤县某村委会陈某力家中,将陈某力家中的电视机、床、衣橱、门窗等物品损坏。经进贤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10411元。2016年6月17日,进贤县公安局口头传唤被告人陈某到案。

  另查明,被害人陈某力对被告人陈某予以谅解,希望对其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经估价价值人民币1041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虽已被公安机关发觉,但未受到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其在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后到案,并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庭审又予以认罪,其行为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因情感纠纷引起,被告人陈某庭审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理。对其辩护人提出的自首及酌定从轻情节与本案事实、证据相符,予以采纳,其余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