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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2017-05-11 13: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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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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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崂山区离婚律师
    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共同共有关系的一般原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亦不得划分内部份额,夫妻一方只有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2、有下列重大理由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3)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无论何种情形,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都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二)如何分割
  1、对于存款、债权等可以冻结、提存,必要时可直接分割;
  2、对车辆、房产等财产不宜进行拍卖、转让,可通过变更登记等方式重新明确财产权属;
  3、对家具、家电等生活必需品,不宜也不宜转移、变卖,可采取勘验登记和庭审笔录、调查笔录的方式明确财产权属及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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