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妻子称因没洗脚被丈夫打伤 起诉离婚被驳回

(2017-04-14 11:37:16)
标签:

崂山区市北区市南区

电话15053214579

即墨平度莱西胶州律师

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

青岛离婚律师

分类: 青岛李沧区离婚律师
       田女士称自己屡遭丈夫殴打,有一次因为没洗脚,被丈夫辱骂殴打致伤,诉至法院要和丈夫离婚。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由于证据不足驳回了田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田女士诉称: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结婚。丈夫脾气暴躁,有大男子主义,经常为生活琐事辱骂殴打原告。2005年因无法忍受被告的辱骂和殴打,原告曾起诉离婚,在法官的劝导下,原告撤诉。原以为丈夫会改过自新,可他恶习不改,不断的对原告进行辱骂和殴打,还拿走了全部收入。2016年12月,因为原告没有洗脚,被告对原告进行殴打,造成原告一个星期都站不起来。自己和丈夫已没有感情,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

  被告李某辩称:原告诉状所述不属实。双方生活中虽有争吵,但被告并没有对原告进行殴打。原告腿部受伤是从家中炕上下地时不慎摔伤的,并不是被告殴打所致。多年来家中的收入均由妻子管理。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然坚持双方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但缺乏充足、有力的证据予以证实,且被告不予认可。最终判决驳回了田女士的离婚诉讼请求。

  来源:顺义法院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