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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法院:怀疑妻子有外遇 持械对其殴打

(2016-12-21 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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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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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法院:怀疑妻子有外遇 持械对其殴打

作者:金田

   怀疑妻子有外遇,夫妻之间矛盾不断,丈夫遂决定“教训”一下妻子,找借口骗其外出,持械对其进行殴打。近日,长乐法院对该起夫妻间因感情问题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
     来自四川资阳的27岁陈某与其妻胡某于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在长乐务工期间,陈某在纺织公司上班,其妻胡某则与娘家人租住于长乐文岭镇某村。期间陈某怀疑胡某有了外遇,决定找机会教训教训妻子。

    2015年8月24日上午,陈某以帮妻子找工作为由,骑电动车将胡某带到文岭阜山隧道内,从车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圆头铁锤乱砸胡某的腿、脚、手等部位,后因胡某抱住铁锤以及锤柄折断,陈某又捡起路边的砖头继续殴打胡某。驾车经过该隧道的当地村民李某发现情况后,及时停车制止了陈某的殴打行为并报警。后胡某被其家人送医治疗,经诊断其手臂左尺骨中段骨折1处、左手第3掌骨完全性骨折,腿部多处挫裂伤。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胡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发三天后陈某在其上班公司被抓获。胡某对陈某打伤自己的行为不予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该案系因夫妻感情纠纷而引发,且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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