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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2016-12-09 09: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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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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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离婚律师
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作者: 翟璐璐/中国法院网

正值豆蔻年华的小兰,陷入爱河,未到法定婚龄,利用虚假身份信息与小军领取了结婚证。他们的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近日,谷城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案件。

2006年3月,小兰与小军在同一地打工相识,两人很快就建立了恋爱关系。同年12月,因小兰还未到达法定婚龄,便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在谷城县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第二年3月,小兰生育一女孩。婚后共同生活中,因彼此性格差异较大,缺乏沟通交流,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现已分居多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此,小兰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小兰认为其在领取结婚证时未达到法定婚龄,请求依法确定其婚姻关系无效。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关于婚姻无效情形,如果至起诉时该情形已经不存在,则不能够以此为由申请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本案中,小兰与小军登记结婚时,小兰虽未达到法定婚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谷城法院在审查确认其婚姻效力时,小兰与小军已经以夫妻关系生活了十年,在起诉时早已达到法定婚龄,故双方婚姻属于有效婚姻。经法官调解,小兰与小军达成了自愿调解协议,小军同意离婚,孩子由小军抚养,小兰一次性给付小孩抚养费,小兰对女儿享有探望权。

法官提醒,婚姻不是儿戏,尤其是未到法定婚龄的年轻人,思想不成熟,遇到感情的事情往往不能够理智地处理。因此,在面临婚姻问题时,年轻人一定要深思熟虑,慎重决定,更不能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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