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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工伤瘫痪在床 妻子狠心出走被诉遗弃罪

(2016-12-04 10: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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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平度离婚律师
丈夫因工伤瘫痪在床 妻子狠心出走被诉遗弃罪

作者:固始县人民法院 王陈阳  

俗话说:“患难夫妻见真情。”然而固始县农民韩某的遭遇却见证了妻子的冷酷绝情。原本是一对生活平静的夫妻,却因为丈夫韩某在北京务工时遭遇工伤,狠心的妻子最后竟抛下瘫痪在床的丈夫离家。1月11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自诉案件,自诉人韩某将自己的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其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诉人韩某与被告人程某于1996年3月登记结婚,1997年农历8月生育儿子韩小某,2006年农历4月生育女儿韩二某。2006年秋,韩某在北京务工时被砸伤,导致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2007)法民鉴字第533号法医学意见书证实其伤残程度属二级,属于完全护理依赖。经过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妻子程某开始逐渐疏远韩某,甚至在韩某最难过、最痛苦的时候对他不管不顾。2009年底,程某离家外出,临行时带走家中全部积蓄并扔下儿子韩小某,导致正在读高中的韩小某因交不起学费而被迫于2013年辍学。由于韩某本人无独立生活能力,导致无人护理而长满褥疮。在遭到遗弃后,韩某和儿子韩小某生活极为困苦,多次自杀均被他人及时发现而自杀未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年幼儿子和患严重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丈夫有扶养义务,而未尽扶养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7条规定,属于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遗弃罪。被告人程某带着年幼的女儿生活,承担女儿的抚养义务,并对遗弃的事实予以认可,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结合案情,依法判处被告人程某拘役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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