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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遇上贼 女子被偷走手机和现金

(2016-12-01 06: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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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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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崂山区离婚律师
相亲遇上贼 女子被偷走手机和现金

   作者: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周勤 周建明  

小丽(化名)通过婚介中心认识一位男士王某后,互相交谈后颇有好感,当天把王某带回家吃饭,谁知却被王某偷走了手机和现金,财产损失一万多元。7月9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3000元。

今年1月份,小丽通过婚介中心认识王某,当天下午15时两人认识后在一起喝茶聊天,晚上一起买菜到小丽家吃饭。当晚22时许,王某趁小丽不在客厅,将小丽放于家中鞋柜上的一黑色女式手提包内的7400元现金及餐桌上一金色苹果6手机盗走。经物价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2800元。后王某在洛阳火车站被洛阳铁路公安处洛阳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另查明,王某曾因盗窃罪、合同诈骗罪被判过刑。

宛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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