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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2016-11-01 1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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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5321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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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离婚律师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农村, 所谓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要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1.如果男女双方因不到结婚年龄,男不到22周岁,女不到20周岁,而同居的,应该说服他们,等到达到婚龄后,经过合法婚姻登记,再共同生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对因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条件,例如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逃避婚姻登记而同居的男女双方,应说服他们不合法的婚姻关系,不然,他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如果同居未达婚龄,现在已经达到婚龄的,应当动员他们补办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4.对于地区偏辟,对婚姻法精神不了解,未经合法的婚姻登记而结合的男女,但一切条件均符合婚姻法规定,以夫妻关系而公开同居,并为群众所公认为夫妻的,动员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也可以承认事实婚姻,给予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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