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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6年的儿子非亲生 男子索赔18万元抚养费

(2016-08-07 09: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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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律师

  “早产”的儿子非亲生

 

  海口一男状告妻子要求离婚

 

  海口男青年刘洋是在儿子小可渐渐长大才开始起疑心的。2007年年底,他和妻子吴婷经人介绍认识,双方没多久就办了结婚登记。虽然相识不到8个月,小可就出生了,但刘洋还是接受了吴婷关于小可是早产儿的说法。可是,到孩子满周岁的时候,刘洋和家人怎么看小可,觉得跟爸爸一点都不像。为此,刘洋不止一次质问过吴婷。可是,当时吴婷再次怀孕,夫妻俩并没有再谈离婚的事情。20103月,女儿出生,但因为小可的身世,刘洋和吴婷还是争吵不断。2013年上半年,吴婷索性带着儿子小可回了娘家。

 

  小可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儿子,这一直是刘洋心里的一根刺,最终,刘洋决定做亲子鉴定。20148月,刘洋得到答案,他不是小可生物学父亲。多年的怀疑得到证实,刘洋很气愤,他向海口秀英区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吴婷赔偿他这些年抚养小可的抚养费共计18万余元,同时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后来,刘洋放弃了要求吴婷赔偿抚养费的请求。随后,秀英法院判决刘洋和吴婷离婚,小可归吴婷抚养,女儿归刘洋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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