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2016-06-25 09:28:38)
标签:

电话15053214579

即墨平度莱西胶州律师

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

青岛离婚律师

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

分类: 青岛离婚律师

导读: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那具体来说,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换句话说,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阐述。

一、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新《婚姻法》第十二条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溯及力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简单地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二、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1、婚姻被宣告后从何时起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规定,被宣告为无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时起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依据以上规定,婚姻关系一旦被法院宣告为无效的,则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既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财产问题的处理

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之后,所引发的财产关系比较复杂,现做如下分析:

1)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所产生的财产关系的处理

因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和其他类型所导致的无效存在很大的区别,因为因重婚所导致的婚姻无效,在财产的处理上会影响到合法夫妻关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故在处理时应首先注意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此,《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以上规定均为保护合法夫妻关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或遗增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的,应当确认为无效。

2)其他原因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关系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故当事人之间就形成了同居关系,依婚姻法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时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该规定明确了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方式。但是在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与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子女问题的处理

尽管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是依据《婚姻发》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据此,虽然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但并不会对父母和子女关系造成影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继承等都依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4、继承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无继承权。但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生存一方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对方遗产。

以上就是“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和“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