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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强奸女子拿6万“改口费”作虚假陈述 被判包庇罪

(2015-08-30 08: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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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李沧区离婚律师

    本是强奸受害者,却在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威逼利诱”下,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陈述。事情败露后,不仅犯罪嫌疑人家属以妨害作证罪被判刑,受害者本人也被认定包庇罪。记者今天从海淀法院获悉,该案被害人被判缓刑。

 

    据介绍,20139月,宋女士的儿子王某在海淀区某处出租房内,通过言语威胁、强行按压等暴力手段与被害人郭小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郭小姐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控制。之后,宋女士和两个朋友与郭小姐取得联系,多次接触,以言语威胁、贿买的方式使郭小姐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陈述,事后宋向郭小姐支付了6万元。

    由于郭小姐对案情进行了虚假陈述,王某于201310月下旬被释放。后事情败露,王某再次被公安机关控制,随后以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女士及其两朋友则皆因涉嫌妨害作证被公安机关追捕,后三人主动投案。本是被害人的郭小姐因实施包庇行为,触犯刑法。

    法院经审理后,考虑到案件具体情节,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宋女士有期徒刑10个月,以包庇罪判处郭某缓刑。宋女士两个出主意帮忙的朋友也因此获刑。

    维情小编点评:自己受了侵害,本身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尊严的,但却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反变成包庇罪人的人。角色的转变,也让整个事件发生了转变。这个世界上的诱惑有很多,当自己受到侵害时,要学会保护自己,而不是接受别人的贿赂,让自己委屈求全。

@维情网 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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