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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约定长期分居 婚后丈夫“反悔”起诉离婚

(2015-08-26 0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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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市南区离婚律师

   

    一对夫妻在婚前有约定,婚后不常同住。婚后,丈夫对这种分居生活越来越不满,近日终于向增城法院起诉离婚,而妻子一方则坚决不同意。最终法院认为,双方有感情基础,分居一事并非无法解决,不准离婚。

    夫妻婚前约定长期分居 婚后丈夫“反悔”起诉离婚

    阿军(化名)和阿丽(化名)约8年前结婚,因阿丽在增城工作,双方婚前约定,婚后阿丽不常到阿军家居住。同年,两人的儿子出生,阿丽遂返回单位上班,由阿军带着孩子在自家居住,妻子只是逢年过节回家与家人团聚。

    阿军对这种生活越来越不能忍受,认为阿丽无家庭观念,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阿丽则认为阿军违背了双方在婚前的约定。双方常因此发生争执,不久阿军以双方无感情基础、长期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近日,增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条件,阿军与阿丽分居两地是因生活地点不同,双方并非感情不和,故阿军以双方分居三年为由主张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双方因生活地点的选择不同,发生隔阂并滋生矛盾,但离婚并非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双方应加强沟通,反省各自不足之处,消除隔阂。

    阿丽亦表示对阿军仍有感情,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只要阿军放弃离婚之念,夫妻仍有和好的可能。最终法院未准许二人离婚。

    维情专家指出,不是所有的距离都能产生美的,夫妻分居是最容易造成家庭矛盾的出现,都说是感情可以培养,夫妻也是一样,经常在一起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和生活爱好,才能建立和谐的家庭,两地分居只有婚姻的形式,而没有婚姻的内容,时间久了一方肯定会产生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觉得这种婚姻可有可无,进而威胁到婚姻,造成家庭的破碎。任何时候都应该把家庭、把婚姻放在首位,家和万事兴,不是说说而已的。

@维情网 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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