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重组家庭 继子女负有双重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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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婚姻法第21条、第36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继子女对亲生父母仍负有赡养义务。其次,婚姻法第27条还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继子女对继父母也负有赡养的义务。当然,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是有前提的,即继子女与继父母一起生活时尚未成年,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教育抚养关系。因此,继子女对亲生父母以及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负有双重赡养义务。该案中的王明确实需要同时赡养两个父亲。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陶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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