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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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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扶养费 银婚夫妇上法庭

(2015-08-15 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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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53214579

分类: 青岛离婚律师

    来源:离婚法律网

  【案情】

 

  丈夫每月有1600多元退休工资,却不扶养相濡以沫40年的妻子。914日,法院审理了一起扶养费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刘某从20109月开始每月给付原告曾某扶养费500元,每月的抚养费限当月的28日前付清。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70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二女,三个子女均已成年。原告现身患糖尿病,己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被告每月有1600多元退休工资,却不扶养原告。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850元扶养费。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原告无任何固定收入,而被告每月有1600余元退休金,被告应当对原告尽扶养义务。法院对原告要求支付扶养费的主张予以支持。但因被告也身患疾病,需要治疗,且原告与被告有三个成年子女,可对其尽赡养之义务,故原告要求每月支付扶养费850元的数额应予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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