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2014-07-10 09:54:53)
标签: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家庭律师青岛婚姻纠纷律师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市知名离婚律师 |
分类: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
1.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2.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应加盖财务章或劳动关系章、人事部门公章。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出生证、健康证明、收养证明等。
5.家庭财产清单、购置发票、付款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财产转移有关证据线索。
6.房屋证明,公房的为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买卖合同,贷款购买的,提供贷款合同。
7.银行账户和股票、债券、基金账户的开户信息和明细。
8.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审计报告、资产评估结果。
9.购买保险的提交保险合同。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提起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来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2.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13.左右邻居的证词。
14.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15.“保证书”、“道歉书”、 “悔过书”、“离婚协议书”等书面资料
17.血衣、实施家庭暴力的棍棒、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书、公安局、派出所接警处理纪录,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暴力证据,实施家庭暴力时在场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18.捉奸在床破门而入拍下的视频资料。
19.私人侦探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20.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QQ、旺旺、MSN聊天纪录。
21.录音、录像视听资料。
22.证人证言。
23.亲子鉴定、笔迹鉴定、诉讼行为能力鉴定的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结果。
24.派出所开具下落不明的证据。
25.外籍护照、外文文书和有翻译资质的部门提供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