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2014-05-12 21:01:31)
标签: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青岛婚姻家庭律师

青岛婚姻纠纷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

青岛市知名离婚律师

分类: 青岛市北区离婚律师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