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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2014-03-18 18:54:57)
标签: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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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青岛市知名离婚律师

分类: 青岛律师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包括:

  ⑴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⑵子女抚养;

  ⑶财产处理;

  ⑷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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