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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对子女抚养如何处理 城阳婚姻纠纷律师

(2014-03-13 20:41:16)
标签: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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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同居期间对子女抚养如何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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