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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恋取证范围

(2014-02-21 0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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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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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律师

青岛市知名离婚律师

分类: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关于背叛与谎言的话题,在婚姻生活中许多时候被刻意回避。然而,这自欺欺人的做法,随着私人侦探事务所的悄然兴起,逐渐发生了变化。更多的人希望得到一个真相,尽管这个真相未必会使婚姻最终走向破裂。

  2001年我们国家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正,虽未明确对婚外恋、外遇问题作出规定。但依据第四十六条: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因此如果婚外恋经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可获得损害赔偿。但由于婚外恋取证困难,导致大多数因婚外恋而离婚的当事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依据办理大量离婚案件的经验,无过错方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承诺书”"保证书”、"悔过书”等,无过错方可要求婚外恋一方写下上述文书,可成为重要证据;

  二、婚外恋在外同居引发双方的小冲突或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可报警,令警方介入,警方的报警记录及笔录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单位对员工婚外恋查实处理后的相关处理意见;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照片、录音录像等(以合法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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