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
(2014-02-20 17:20:17)
标签: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青岛婚姻家庭律师青岛婚姻纠纷律师青岛离婚律师青岛市知名离婚律师 |
分类: 青岛律师 |
首先,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同时按竞价的房价款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次,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那么由主张的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的价值,如果不能协商确定,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该房产作出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该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前一篇:重婚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后一篇:婚后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