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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婚姻 |
分类: 婚姻家庭 |
人类在几千年之前,就沸沸扬扬地开了“结婚”之先河。众目睽睽之下,一男一女披红挂绿地在一场仪式中被公认为夫妇。悠悠岁月,使夫与妇的合法地位被条条法律、种种道德以及伦理、习俗等等显形与隐形的文化保护起来,以致“白头偕老”不仅成为婚礼中当然的祝词,也令夫妇负载起终身彼此相属的契约。有了这种契约,人们放心了,它使已婚夫妇在千年相袭的传统熏染中,浑然不觉婚后还要做情感的竞争。“谁要来和已婚夫妇竞争,谁就是不道德的”这谁不知道?
但事实是,有了那契约,婚姻也并不见得就那么保险。自古便有婚后又与人私奔的,只要是真情实感,相传下来也不乏动人的故事。今天,又有被名之曰“第三者” 的,特种部队般打进家庭根据地。各地法院审理的因“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案,占全部离婚案的比率逐年上升,且方兴未艾一般。当作为第一、二者的丈夫和妻子们被“第三者”插足现象所困扰时,是否想到婚后依然存在情感竞争的问题呢?
其实,不管承认不承认,婚后都存在着情感的竞争。它的存在,既是提高婚姻质量,同时也是导致婚姻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情感这东西,有时实在是很虚幻又难以把握的,在社会中我们常可以看到,一些仍维系着婚姻关系的夫妇,其情感却早已外泄。于是“同床异梦”呀,“貌合神离”啦,“情夫情妇”啦,这些词就都出来了。在情感的竞争中,结了婚的,可以离婚;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而又不离婚的,则被冠之以“第三者”、“婚外恋”之类的“美名”。总之,不仅婚前,而且婚后也存在情感的竞争,这已是目前社会中不容置疑的现实了。
使人们的情感在婚后仍处于竞争之中,进而使婚姻不再牢不可破的原因是什么呢?思想家罗素说得明白:“如果我们纵观整个社会而反躬自问,总的说来,究竞哪种状况能够造成婚姻的稳定,哪种状况会带来婚姻的不幸,那么,我们将会得到一种奇怪的结论,那就是,越是有文化的人,就越不能与他们的伴侣共享白头偕老的幸福。”因为“从整体上说,婚姻在那些没有多少差别的人们中,是极容易的。如果一个男人和其他男人没有多少差别,而且一个女人和其他女人也没有多少不同,那就不会存在因没有和其他人结婚而后悔的理由。但是,如果人们的情趣、追求和事业千差万别,那么,他们就会要求他们的伴侣情投意合;当他们发现他们所得到的比他们所能得到的要少时,他们就会感到不满足。”
今天,我们现代人的生活比起“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时代,已不知丰富、复杂了多少倍!教育、职业流动、广泛的人际交往、多样的文化娱乐生活、电视广播等普遍已极的大众传播工具,把人们带进五光十色且十分开放的立体生活中去,这就使人们的情趣、追求和事业千差万别,这就使每个家庭、每个已婚的夫与妇,都被抛进不同层次的各种竞争的急流中去:职业的、物质的、情感的……人们每日耳闻目睹着各种不同事物的显著差异,从职业到冰箱以至情感,人们想得到更好些的,未尝不是合理的。
与此相联系的现实是,在今天,由于男性和女性的角色愈趋相近,而个人发展的方向和程度又常常不同,这就引起了婚姻内部的冲突、争执以至相当一部分家庭里的“动乱”(离婚率在世界范围内扶摇直上就是证明)。
一夫一妻制原本是建基于远古时的人类需求,是由物的私有权衍化出的人的私有权的产物。夫妇的身心曾被这种婚制捆上了终身不得开小差的绳索。而现代人就不同了,不论男女,都可以独自谋生和独立发展,而不必再仰求那一小片祖传的黄土地了。他们争得了独立的人生和相当多的自由。他们自感找到了真与美--在情感生活中要求真实的激情与审美价值,却还未寻索到新的善来代替旧善。旧善为了他人而做委曲求全式的自我牺牲,现代人不肯做这凄惨的善事了,但新善是什么?这是个常常引起婚后又陷入情感竞争的人们迷惘困惑的问题。
现在,传统的观念已受到挑战,试婚、婚前与婚外性行为、“人工大流产”、友好离婚等,也渐趋流行起来。时代真是变得很神速。可人们或许并不知道,婚姻家庭结构不是“性革命”、“离婚潮”等等能一下子冲得掉的,因为现代社会的发展依然需要婚姻与家庭的多项功能,如生育、养育、消费、代际亲情、异性情感较稳定的组合等等。但这种躁动却从另一个方面提出:现代婚姻需要新的弹性。
现代婚姻所需要的新的弹性之一,即承认婚前与婚后都有权进行情感的竞争。因为情感是自由和自发的,如果认为爱只是一种责任,爱实际上就被消灭了。情感的发展变化,是因人的教养、修养、情愫的提高和环境等各项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人的内心感受的变化而发生的。
现代社会中的人,不再囿于小小的村落之中。他们交往机会很多,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进行比较。走在大街上,身处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人们的眼睛也不闲着。夫妇这时的话题也常是对路人的评三论四,“这男的真潇酒”“那女的发式很美”……只可惜,人们只说过便完了,再悟深一步就会了解婚后夫妇情感也正是这样处在不断的比较竞争的环境中。人们并不只在大街上随便比量一番就完了,种种比较都会留在脑海里。尤其是对他们身边的人,比如同事、朋友;夫妇中对方的同事、朋友;沙龙中的这位那位;大楼里的芳邻;舞厅中的舞伴……接触的就更多且密切了,把他们与自己的配偶进行比较是那样自然而然,夫与妻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经常处在情感的竞争边缘了。充分了解这一点,大概比糊涂着直到第三者打上门来再愕然要聪明些。
婚后的情感既然仍面对竞争而难以回避,那么,婚外恋一旦发生,就存在一个“爱他(她)?爱我?”的问题。中国人常这样考虑问题,“我这么爱你,对你这么好,你居然敢不爱我,居然会去爱上别人,岂有此理?!”北京一位女记者曾采访了一位美国学者夫妇,那夫人告诉她,如果出了婚外恋的事,那么她就会问:“你究竟是爱谁?爱我,OK。爱他,散伙。”这里面的区别是很大的。核心是谁为自己的爱情做主--对方呢?还是自己?我爱谁,谁就得爱我,这种逻辑和强盗差不多。而且要占有的不是物而是人。其中的辛酸就和占有欲的强度成正比。爱情其实是最不能与占有相容的,爱是两情自愿相许的事,占有本身就已经毁灭了爱,再要继续占有就更加残酷和愚蠢。别人不爱你了,你应想的是“我是怎么失去他(她)的爱的?”“在情感的竞争中我是怎么失分的?”而不应一昧指责对方。如果非要人家爱,这无论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够“掉价”的。失去爱,是令人惋惜的事,叫人难过,这对任何人都是悲苦的。但求人爱,或逼人爱,就是耻辱的了。
结论很自然也很简单: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无论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身处情感竞争的环境中,都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以赢得别人的爱。注意,是赢得--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不是求得也不是逼得。如果失去了心之所爱,那么应先向自己问罪;魅力是怎样失去的?任何指责、撒泼、发难、哭泣都不会使失去的情感回归,只会把它推得更远。唯有自己的清醒、独立与奋进,才会使自己在一生的情感竞争中都能够赢得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