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文化》:明清科举有关定制
(2023-06-26 10:50:03)《科举文化》:明清科举有关定制
“科举”为分科举人之意。中国的科举制度起源于何时,历史学家们有认为从汉代开始,有认为从隋朝开始,也有认为正式的科举制应该是唐代开始,但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始于隋朝,始于隋文帝杨坚,继行于隋炀帝杨广。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把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爱好文学,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这是后代科举考试文字的开始,又设明经科,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从隋朝开始到清代1905年废止,中国的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古代科举制历史悠久、内容繁杂,不同时代的考试有不同的内容、程式和要求。我们现今需要了解和熟悉的重点是明清两代的科举史事。
明清时科举主要分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种形式。
院试,在县府进行,未考中前叫“童生或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乡试,每三年一次,参加者为秀才。在考生所在的省府举行,考上者为中举,即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地点在京城礼部官衙,皆由各省的举人来应试,考中的叫“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即由皇帝亲自出题并主持的考试,参加殿试的只能是会试中考上的贡士参加。殿试考中的通称为进士,分三个等级,也称为三甲:一甲三人,分别是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十多人、二十多人不等,赐进士出身,二甲头名,称“传胪”。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它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于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
2023年6月26日于乌鲁木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