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宅镇山下洪村:郑氏宗祠为忠愍公三祠之一
(2020-02-22 22: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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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宅镇山下洪村:郑氏宗祠为忠愍公三祠之一
金东区曹宅镇山下洪村辖山下洪、板家两个自然村、地处曹宅镇以北2公里的北山脚下。全村有429户,1147人。耕地面积6395亩。该村主要生产、柑橘、葡萄为主。
郑氏宗祠位于曹宅镇山下洪村,祠堂又名思成堂,始建于清康熙年间,为金华市郑忠愍公三祠之一,历经数代沧桑,现今保留唯一一座比较好的郑氏宗祠。郑氏宗祠由祠堂总理文英和务理双喜等人士组织发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筹钱、筹劳力、捐地、集资建造。“思成堂”由于历经风雨,有些木柱腐烂,墙壁破损,甚至有倒塌的危险,古今历史上,也进行过几次修缮。为金华市文物保护单位。
思成堂始建于清康熙年间,2015年重修,总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它的建筑、设计独特。该宗祠分上祠、中祠、下祠,层层地势渐高,有三间套。按进入顺序大致可分郑氏宗祠、思成堂、爱存悫着三大区块,门口为八士门,抱鼓石一对,祠堂外墙镶嵌有陶鱼,保存完好,其祠堂内戏台占地总面积27.56平方米,坐东南朝西北325度,台面宽5.2米,台面深5.3米,地面台基高1.3米,台面为木质结构。祠堂为三进二明堂结构,戏台位于一进明间大门后,硬山顶式。戏台位于门后四柱中间,柱上端镶牛腿、架梁。台上方有天花,镶有浮雕花鸟、人物雕刻,正中有一八角形三层藻井,顶上镶有金色盘龙浮雕。台后有照壁。台三侧有木质栏杆高约30厘米。照壁及中间台板可拆卸,为半固定式戏台。台联上书:名驰塞北三千里,声震江南第一家。
宗祠楹联有:
名驰塞北三千里;声震江南第一家。
要好儿孙须从尊祖敬宗起;欲光门第还是读书积善来。
祖德垂福泽百世流芳;宗德布春光万古生辉。
忍而和齐家善策;勤与俭创业良图。
天地人同乐念念不忘列祖列宗;仙人佛公辅代代相传载德载福。
时金兵入侵,秦桧独揽朝政,恣意陷害忠良,卖国求荣,对金力主和议。刚中力陈和议之弊,不因秦桧荐举而附和。绍兴十一年(1141年),王伦挟金使来议和。枢密院编修胡铨因请斩王伦、秦桧,祸在旦夕。刚中极力营救,由是得罪秦桧,却更令高宗欣赏其胆识,升任他为宗正少卿,后又任秘书少卿。
绍兴九年,为枢密行府参谋出谕京陕,及还,除礼部侍郎。十一年,擢枢密都承旨,为川陕宣谕使,十二年,迁川陕宣抚副使兼营田。绍兴十四年(1144)甲子,充陕西分画地界使,奉命到陕西与金使划定疆界事。金使乌陵“赞谟入境,欲尽取阶、成、岷、凤、秦、商六州,刚中力争不从;又欲取商、秦,于大散关之界,刚中又坚不从。据理力争,面折金使。兀术遣人力求和尚原,刚中恐败和好,以和尚原自绍兴四年后不系吴地分,于是割秦、商之半,弃和尚原以与金。
绍兴和议后,刚中改任四川宣抚副使。刚中治理四川方略独备,经划调度,军政事务井井有条。宣抚司旧在绵、阆间,及胡世将代吴玠,就居河地,馈饷不断。刚中奏:利州在潭毒关内,与兴、洋诸关声援相接,乞移司利州。自是省费百万。刚中始至,即欲移屯一军,大将杨政不从,呼政语之曰:“刚中虽书生,不畏死!”声色俱厉,政即听命。
都统每入谒,必庭参然后就坐。吴璘升检校少师来谢,语阍吏,乞讲钧敌之礼。刚中曰:“少师虽尊,犹都统制耳,傥变常礼,是废军容。”行礼如故。
刚中主蜀期间行屯田,免杂征;严教训,重积聚;整军旅,强武备,金兵不敢犯。时有“宗泽猛虎在北,刚中伏熊在西”之称。时刚中于阶、成二州营田,抵秦州界,凡三千余顷,岁收十八万斛。奏蠲四川杂征,又请减成都府路对籴及宣抚司激赏钱。从之。
先是,川口屯兵十万,分隶三大将:吴璘屯兴杨政屯兴元府,郭浩屯金州,皆建帅节;而统制官知成州王彦、知阶州姚仲、知西和州程俊、知凤州杨从仪亦领沿边安抚。刚中请分利州为东、西路,以兴元府、利阆洋巴剑州、大安军七郡为东路,治兴元,命政为安抚;以兴、阶、成、西和、文、陇、凤七州为西路,治兴州,命璘为安抚;而命浩为金、房、开、达州安抚;诸裨将领安抚者皆罢。从之。请弛夔路酒禁,复利州钱监为绍兴监。时军已罢,移屯内郡,刚中言逐路各有漕司,都漕宜罢。从之。
蜀中富饶,秦桧令献金3万两并加派赋税,遭刚中拒绝。秦桧怒其在蜀专擅,不听命,令侍御史汪勃奏置四川财赋总领官,以赵不弃为之,不隶宣抚司。不弃牒宣抚司,刚中怒,由是有隙。不弃颇求刚中阴事言于桧,桧佯召不弃归,因召刚中。刚中语人曰:“孤危之迹,独赖上知之耳。”桧闻愈怒。
绍兴十七年(1147)九月,秦桧命御史汪勃、余尧弼等人吹毛索疵,对刚中猛加弹劾,列出所谓“妄用官钱”、“奢僭”、“贪婪”、“天资凶险”、“网罗死党”等等罪状。是年十二月,又使余尧弼继续弹劾他,“为臣不忠”、“贿赂溢于私帑”、“暴敛困民”、“密遣爪牙”、“窥伺朝政”等等罪行,,刚中由是被免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桂阳监居住。
绍兴十九年(1149)七月,高宗想减轻一点对刚中的处罚,秦桧却不依不饶,要彻底查究其“贪污”罪行。又命人逮捕其子右承务郎郑良嗣及其将佐宾客,都关押在江州狱中。再派大理寺丞汤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等凶暴亲信前往审理,严刑拷打,硬要坐实郑刚中的贪污之罪。
汤、宋二人后来报告结案,说是“落实”了刚中的罪行;“违旨出卖度牍,收钱五十五万余缗;自设钱监铸钱,随意支用;违法领用厨食钱一万三千余缗入己;用公钱买通士人进京为他说项,将转运司并入宣抚司;违法使用公钱十二万余缗……”秦桧大喜,批下判决书曰:“郑刚中罪大恶极,依法当死,特免死、免禁锢,移封州(治今广东封开县东封川镇)安置;郑良嗣免死,柳州安置。”与此案有牵连的僚佐赵士祃、张汉之、张仲应等亦皆受了重惩。
郑刚中到了贬所,秦再指使其党羽、封州太守赵成之一步步将他窘辱、折磨致死((见续通鉴》卷一二八,总第743页)。刚中卒于北宋高宗赵构绍兴二十四年(1154)五月二十三日,与其生日同月同日,时年67岁。直至秦桧死后,郑刚中案得以昭雪,恢复其资政殿学士的官职,追谥“忠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