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易经》第二十一卦·噬嗑卦
(2022-03-14 19: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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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第二十一卦·噬嗑(shi/ke,是可)卦
离上震下,火雷噬嗑。
噬嗑,亨。利用狱。
“噬嗑”孔颖达《周易正义》卷三:“物在于口,则隔其上下;若噬去其物,上下乃合而得亨也。此卦之名,假借口象以为义,以喻刑法也。”宋衷指出:“雷动而威,电动而明,二者合而其道章也。用刑之道,威明相兼。威而不明,恐致淫滥。明而无威,不能伏物;故须雷电并合而噬嗑备。”(李鼎祚《周易集解》卷五)
《序卦传》说:“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被众人敬仰羡慕,就能够形成凝聚力;齐心协力,聚合在一起,就无坚不摧,无难不克,万众一心,亨通无阻。所以,“观”卦之后就是“噬嗑”卦。嗑,就是合的意思。“噬”是咬,“嗑”是上颚与下颚合拢。“噬嗑”是上下颚咬合,将吃的东西咬碎的意思。“噬嗑”卦的卦象,与“颐”卦相似;“颐”卦,初爻与上爻为阳爻,中间四爻为阴爻,像一张嘴。“噬嗑”卦,是“颐”卦的中间,加了一个阳爻,象征食物在口中,被咀嚼的形象。
“噬嗑”卦,就是“颐”卦的中间多了一个阳爻,象征食物在口中,被咀嚼的形象,所以命名为“噬嗑”卦。“噬嗑”卦,下卦“震”是雷,上卦“离”是明,以雷霆万钧之势,把食物通过咀嚼,转换为利于消化吸收的营养物质,而增强人体的动能和智能,光明而正大,亨通无阻。通过消化吸收,剩余的糟粕,经消化被排除体外;犹如扬善除恶,利用法治,以刑狱的手段铲除邪恶势力,祛除糟粕,使其不能构成对人体以及社会的危害,亨通无阻。此之谓“噬嗑,亨。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雷电合而章”程颐说:“雷震而电耀,相须并见,合而章也。照与威并行,用狱之道也。”(《伊川易传》卷二)“柔得中而上行”此明六五爻为卦之主爻。六五阴性居上卦中位,故说柔得中,六五爻位为尊位,故说上行(上行犹说行于上,以区别于居下体的六二爻)。(参见程颐在《伊川易传》卷二)
《彖传》说:“噬嗑”卦的卦象是口中咬着食物,通过咀嚼消化吸收,所以称作“噬嗑”卦 。人体通过噬嗑的咬合咀嚼,消化吸收,摄取营养,排除糟粕,是人体固有的消化系统,是亨通无阻的。犹如杨善除恶,利用法治,以刑狱的手段铲除邪恶势力,祛除糟粕,使其不能构成对人体以及社会的危害,亨通无阻。此之谓“噬嗑而‘亨’。”“噬嗑”卦,阴阳各有三爻,各占一半,象征刚柔相当;又下卦“震”是动,上卦“离”是明,动而明,象征用刑狱之行动具有光明的意义;又下卦“震”是雷,雷霆万钧,上卦“离”是电,电光划破夜空,雷电交加彰显出光明的力量不可阻挡。此之谓“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六五”柔爻居刚位,虽不当位,但柔中有刚,占据了至尊之位,坚守中庸之道,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任用贤良,以德治国,依法施政,利用法律,惩处邪恶和腐败,使国泰民安,和谐康乐。此之谓“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chi持)法。
“明罚敕法”程颐说:“电明而雷威,先王观雷电之象,法其明与威,以明其刑罚,饬其法令。法者,明事理而为之预防者也。”(《伊川易传》卷二)
《象传》说:“噬嗑”卦,上卦“震”是雷,下卦“离”是电,雷电交加,以雷霆万钧之势,电光划破夜空,除恶务尽,以光明扫除黑暗,这是“噬嗑”卦的精神。先王观此现象,效法这一精神,制定律法,以明刑罚,有条不紊,整饬吏治,使邪恶势力无立足之地,让人民大众安居乐业,使国家和谐安定,为奔向天下大同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