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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中译本异同举隅(一)/李家真

(2014-01-09 18: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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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福尔摩斯

杂谈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译本异同举隅

译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翻阅了不少先前的译本。总体上说,印象最好的还是民国的文言译本(这个译本只看到很少的一部分)和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群众版译本。这两个译本虽然存在不少名物故实的错误,但那是时代和工具所限,前辈译者的学养和用心,始终令人敬重。拜读之后,我从原文中挑了一些例子,附上所见各版的译文(包括我自己的版本在内),供读者诸君讨论参考。本文所引译例只涉句意,未及名物典故。当然,名物典故对于正确理解原作至关重要,我在《译后记》里举了一些相关例子,异日有暇,再作全面整理。

本文所引译例附有我的一些浅陋之见,倘有不妥,欢迎指正。区区此举,意在抛砖引玉,由此收获大家的宝贵意见,引起大家对翻译工作的重视,激励出版方、译者和编者精益求精,共同为读者雕琢更高水准的中文译本。

华生为什么放弃?

A Study in Scarlet(《暗红习作》)第二章,华生把福尔摩斯的各种特质列出来之后,又把列出来的表格扔到了火里,暗自说了这样几句话:

If I can only find what the fellow is driving at by reconciling all these accomplishments, and discovering a calling which needs them all, I may as well give up the attempt at once.

这话的实际意思是,要把福尔摩斯那些杂乱无章的特质统一起来非常费劲,几乎不可能做到,如果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知道福尔摩斯的职业,那还是趁早放弃的好。拙译如下:

要想弄清楚这家伙到底在干什么,我就得把所有这些本事揉到一起、找出一个用得上所有这些本事的行当。真要是只有这一种办法的话,我还不如立刻放弃呢。

各家译本(以出版时间为序)作:

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来,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为妙。(群众出版社1981年版8月第1版,20126月第29次印刷,丁钟华 袁棣华 //此后只列“群众版”及译者姓名)

前半句与原文意义有明显差异,没有体现华生认为弄清情况的惟一手段太麻烦这层意思。译文还有自相矛盾之嫌,因为“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之后,就不会“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

把所有这些知识本领凑合在一起,看看这位仁兄到底是搞什么行当,是什么营生才用得上他这些个条条,看不出,白忙乎,只能作罢。(译林出版社20068月第2版,20105月第8次印刷,俞步凡 //此后只列“译林版”及译者姓名)

问题同上。

如果我是要根据这些资料去找出一个符合所有这些的职业,我还不如立刻放弃这个企图算了。(百家出版社20074月第1版,20101月第4次印刷, 王知一 //此后只列“百家版”及译者姓名)

问题同上。

如果我能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职业来,但还是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我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为妙。(北方文艺出版社20116月第3版,20116月第1次印刷,佟舒欣 //此后只列“北方版”及译者姓名)

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以求找出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职业,但结果并不能弄清这位老兄究竟在搞些什么的话,那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新星出版社20119月第1版,20119月第1次印刷,兴仲华 刘臻 //此后只列“新星版”及译者姓名)

以上两版与群众版几乎完全相同,错误亦同。

华生的景仰之情

A Study in Scarlet(《暗红习作》)第四章,福尔摩斯对华生讲完自己的推理过程之后,华生表达了由衷的赞美:

You have brought detection as near an exact science as it ever will be brought in this world.

拙译如下:

你已经把侦探工作推到了近于精密科学的高度,这世上再没有人能让它更进一步了。

各家译本作:

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一门精确的科学的,可是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群众版,丁钟华 袁棣华 译)

这句译文的意思与原文有相当大的差异,赞美的强度也弱了很多。

你把刑案侦查提高到近乎精密科学的水平,必将为全世界所公认。(译林版,俞步凡 译)

原文并无“公认”之意。

你将侦探工作变成了一门精确的科学,这是前所未有的事。(百家版,王知一 译)

原文意在强调“绝后”,这里变成了“空前”。

侦探术迟早会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的,而你已经差不多接近这个目标了。(北方版,佟舒欣 译)

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新星版,兴仲华 译)

以上两版与群众版几乎完全相同,错误亦同。

为什么叫“暗红习作”?

A Study in Scarlet(《暗红习作》)第四章,福尔摩斯解释本篇得名缘由的关键语句:

I might not have gone but for you, and so have missed the finest study I ever came across: a study in scarlet, eh? Why shouldn't we use a little art jargon. There's the scarlet thread of murder running through the colourless skein of life, and our duty is to unravel it, and isolate it, and expose every inch of it.

art jargon”是艺术行话的意思,同时代画家经常有名为“a study in + 颜色名称”的画作,意思是以某种颜色为基色的练习作品。拙译如下:

要不是你,我可能还不会去呢。那样的话,我就赶不上这个空前绝妙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就叫它‘暗红习作’,怎么样?用那么一点儿艺术词藻,我看也无伤大雅。生活的乱麻苍白平淡,凶案却像一缕贯串其中的暗红丝线,咱们的任务就是找到这缕丝线,将它孤立出来,让它纤毫毕现地暴露人前。

各家译本作:

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当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群众版,丁钟华 袁棣华 译)

这段译文基本准确,只是把“艺术行话”翻成了美丽的辞藻,因此没有精确体现作者命名的用意。

要不是你,我说不定就不会去。真的不去,可就要错失这项研究的良机。这样的研究在我还是头一遭,叫它做:血字的研究,对吧?我们何妨来点儿雅致的词汇,讲得艺术一点,这么说:这桩谋杀案,犹如在一堆混沌无色、错综复杂的生活乱麻之中,隐匿一线血丝。我们的职责,就是将其剔除,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以保纤尘不染。(译林版,俞步凡 译)

问题同上,而且不如群众版忠实,原文没有“纤尘不染”的意思。

如果不是你,我可能不会跑这一趟,如此就错过了我所碰到过的最好的研究了:暗红色研究。呃,我们为什么不用句绘画的术语呢(注:在当时,一幅画常被称为“某种颜色的研究”)?在苍白死亡的皮肤上有一条暗红色的的凶杀之线,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发现它,分解它,然后将它一寸寸暴露出来。(百家版 王知一 译)

这个版本注意到了艺术术语的存在,而且加了注解,但却有不少地方不够忠实,尤其是多了“皮肤”一词,可能是将原文中的“skein”看成了“skin”。

要不是你,我可能还不会去呢,那我就要失掉这个百年一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北方版,佟舒欣 译)

此版与群众版基本一样,少了“纠葛”二字,由此漏译了原文中的“skein”。

如果不是你,我就不会去,那么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血字的研究”吧?不妨使用一些艺术术语。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新星版,兴仲华 译)

此版用了颇长注释来说明译文中的“艺术术语”,其他字句则与群众版基本相同。实际上,“血字的研究”和“艺术术语”很难对应。

华生在感叹什么?

A Study in Scarlet(《暗红习作》)四章末尾,华生看到福尔摩斯迅速由案情转入音乐,因此想到了“the many-sidedness of the human mind”,感叹人类心灵的多面性,拙译如下:

人类的心灵啊,真可谓玲珑八面。

各家译本作:

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群众版,丁钟华 袁棣华 译)

原文的侧重点是心灵有许多侧面,不是有许多能力。

人的心智啊,善恶无所不能。(译林版,俞步凡 译)

原文与“善恶”无关,也没有“无所不能”的意思。

人类心灵的多样化。(百家版,王知一 译)

此版胜于前两版,但“多样化”仍欠准确。

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北方版,佟舒欣 )

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新星版,兴仲华 )

…… ……

霍普是脚底抹油的孬种吗?

A Study in Scarlet(《暗红习作》)第二部第四章,霍普和菲瑞尔商量逃生之计的时候,说过这样几句话:

It's Lucy that brings me here, and before harm comes on her I guess there will be one less o' the Hope family in Utah.

霍普这是说自己为露茜而来,拼了命也要保护露茜不受伤害,拙译如下:

是因为露茜我才来的,谁要想伤害她,恐怕得先让犹他地方霍普家的人少掉一个才行。

各家译本作:

我是为露茜来的,我想,在他们得手以前,我就能和露茜远走高飞了,犹他州也就没有姓侯波的这家人了。(群众版,丁钟华 袁棣华 译)

原文不是说没有这家人,而是说这家要少一个人(实指说话人自己),也没说“远走高飞”的事情。这样译抹杀了说话人的英雄气概。此外,当时的犹他还不是一个州。

现在是大难临到露茜头上,不容细思量了。我霍普不能叫她伤着一根毫毛。咱惹不起,走为上计,离开犹他得了。(译林版,俞步凡 译)

这段译文与原文大相径庭。

我是为了露西来的,在她就要受到伤害之前,我们一定要远走高飞。(百家版,王知一 译)

问题同群众版,抹杀了说话人的英雄气概。

我是为露西来的,我想,在他们还没能伤害露西以前,犹他州就没有霍普这家人了。(北方版,佟舒欣 译)

问题同群众版。

我是为露茜来的,我想,在他们得手之前,我就能和露茜远走高飞了,犹他州也就少了一户姓霍普的人了。(新星版,兴仲华 译)

此版错误同群众版,而且,“少了一户姓霍普的人”仍然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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