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涉嫌偷税!旗下公司被罚5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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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2024年1月3日),财经媒体《金融界》报道,碧桂园集团下属公司——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偷税,被国家税务局山东省淄博市分局处罚。其中,罚款金额为5540.5万元。
报道称,近日,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被淄博市税务分局罚款5540.5万余元。知名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天眼查》上的信息显示,按照有关规定,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公司应该缴纳增值税税款942.3万余元,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4391.1万余元,应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65.9万余元,以及应缴回多取得的留抵退税款141万余元。共计5540.5万元。因此,当地税务局决定,让该公司补缴全部税款后,再对其处以上税款一倍的罚款。
碧桂园是一家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曾经连续5年,在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稳坐头把交椅。碧桂园此次因为偷税问题,被税务机关处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此,一些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企业在税收方面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避免因为违规而受到处罚,影响企业形象和经营发展。同时,也呼吁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对税收管理的重视,规范财务行为,遵纪守法经营。
此次碧桂园偷税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作为一家影响力很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碧桂园是真的不该做出偷税这种违法之事的。被处罚也是在正常不过的。本来,想省下5500多万元的资金,结果,不但没有省下来,又多出了5500多万元。正应了那句话:“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碧桂园偷税,得不偿失啊!
碧桂园偷税事件,也再次提醒所有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希望碧桂园能吸取教训,规范经营行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这和虚假宣传、偷工减料、霸王条款、挪用监管资金、殴打维权业主、网暴批评者不同,那面对的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个人,在财大气粗、富可敌国的碧桂园面前,就像个蚂蚁,想怎么踩就怎么踩,可国家机关可不是蚂蚁。
《天眼查》上的信息显示,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薛令奎。透过股权结构发现,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章丘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而章丘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是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然而,最近的风险信息显示,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公示年报,已于2023年7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碧桂园集团曾经是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大家戏谑为“宇宙第一大房地产开发商”。其子公司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淄博市的发展也备受人们的关注。然而,该公司先后发生偷税被罚、经营异常,让人不禁担心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对于投资者和员工而言,这也许是个需要警惕的信号。
希望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后不再偷税,同时,能够尽快解决经营异常的问题,恢复经营正常。同时也提醒其他同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良好的企业经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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