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之第48——53问
(2019-05-20 15:28:48)分类: 政府会计 |
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之第48——53问
48、行政单位如何核算应付政府补贴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是指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例如,民政部门应当向优抚对象发放的抚恤和生活补助、住建部门应当向低收入或新就业人群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等。对于因补贴支付义务引起的负债,行政单位应在政策规定发放政府补贴的时点并且能够确定发放对象和应付金额时,确认为应付政府补贴款。
为核算应付政府补贴款业务,行政单位应设置“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该科目应当按照应支付的政府补贴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行政单位还应当根据需要按照补贴接受者进行明细核算,或者建立备查簿对补贴接受者予以登记。行政单位发生应付政府补贴款时,财务会计中,按照依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付政府补贴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此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行政单位支付应付政府补贴款时,财务会计中,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行政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等科目。
例:某行政单位发生应付政府补贴业务,按照规定计算本月应发放给低收入和新就业人群的住房补贴款为30万元。此后,该行政单位通过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支付了以上应付政府补贴款项。
(1)发生应付政府补贴款时
(2)支付应付政府补贴款时
49、单位发生会计估计变更时应如何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定义会计估计为:政府会计主体对结果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典型的会计估计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等。
当单位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以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单位对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当期及以后各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的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时,单位不需要追溯计算前期产生的影响或者累积影响,但应当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会计估计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分别予以确认。
例:某单位一台固定资产原价20万元,原一直按10年计提折旧,已计提了3年,每年计提2万,累计折旧6万元。今年年初,该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为8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单位采用未来适应法处理,即从当年起,以今年1月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原价减去已提折旧后的金额)作为应计提折旧额,在变更后新的折旧年限扣除已计提折旧年限的剩余年限内计提折旧。因此,从今年起,单位每年应计提折旧额为(20-6)÷(8-3)=2.8万。
50、单位如何对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核算?
对于单位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财务会计核算内容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取得和定期支付租金,预算会计主要对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进行核算。
一、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金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需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在融资租赁取得固定资产时,预算会计按照实际支付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科目。
例:某事业单位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项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租赁价款为100 000元,合同约定每年以银行存款支付租金20 000元,连续支付5年。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保险等费用3 000元。该项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以后用于事业活动。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事业支出
(2)定期支付租金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事业支出
51、事业单位对应收账款核销以及核销后又收回应如何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事业单位应收账款分为收回后上缴财政和不需上缴财政两种。两种应收账款的核销及核销后又收回的账务处理存在差异。
一、收回后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核销及核销后又收回的账务处理
(一)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财务会计中,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 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由于此时不发生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二)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财务会计中,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科目。
例1:2019年末,某事业单位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50万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因债务单位破产无法收回,按照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坏账准备
(2)此时不涉及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例2:2019年,某事业单位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不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10万,对方单位将款项转入单位银行账户。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同时:
借:银行存款
(2)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二、收回后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核销及核销后又收回的账务处理
(一)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财务会计中,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应缴财政款” 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由于此时不发生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二)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财务会计中,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 科目。由于应收账款收回后需要上缴财政,收回资金不纳入单位预算收入,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例3:2019年末,某事业单位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一项10万收回后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确认无法收回,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应缴财政款
(2)此时不涉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例4:例3中事业单位在2020年收回2019年已核销的收回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10万。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由于收回的款项需上缴财政,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52、单位领用库存物品如何进行核算?
库存物品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各种材料、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包括已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等,不包括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控制的政府储备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受托转赠的物资,以及为在建工程购买和使用的材料物资。
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库存物品时,财务会计中,按照领用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根据业务活动性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在首次领用时将其账面余额一次性摊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根据业务活动性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首次领用时,将其账面余额的50%摊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根据业务活动性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使用完时,将剩余的账面余额转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
领用库存物品由于不涉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例1:某事业单位为开展经营活动领用库存物品,领用物品的账面余额为1 500元。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经营费用
(2)由于不涉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1)领用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业务活动费用
由于不涉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2)包装物使用完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业务活动费用
由于不涉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53、单位出售库存物品如何进行核算?
库存物品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各种材料、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包括已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等。不包括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控制的政府储备物资、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受托转赠的物资,以及为在建工程购买和使用的材料物资。
单位出售库存物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按照规定可自主出售的库存物品,这种情况下,按照出售库存物品的账面余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第二种是除第一种情况外,经批准对外出售库存物品,按照出售库存物品的账面余额,计入资产处置费用。
一、单位按照规定自主出售库存物品
财务会计中,按照出售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销售收入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时,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销售收入按规定应上缴财政时,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预算会计中,销售收入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等科目;销售收入按规定应上缴财政时,不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二、单位经批准对外出售库存物品(不含可自主出售的库存物品)
财务会计中,按照出售发出库存物品的账面余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科目。同时,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预算会计中,资产处置净收入应上缴财政,不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例1:某事业单位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自主销售库存物品,销售的库存物品的账面余额为4 000元,银行账户收到销售价款4 300元,按规定销售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2)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例2:某单位经批准对外出售一批低值易耗品,该批低值易耗品的账面余额为10 000元,出售价款为12 000元,款项已收到。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因出售发生的相关税费200元。物资出售净收入需要上缴财政。
(2)预算会计中,资产处置净收入11 800元应上缴财政,不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