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步韵德清《示南华寺堂主偈》
(2021-07-30 18: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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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 步韵德清《示南华寺堂主偈》
常有癫狂白眼僧,经纶满腹笑南能。
吟风吊古求清韵,忘却承传无语灯。
德清:示南华寺堂主偈
常想新州戴发僧,不知一字有何能?
肩头柴担腰间石,博得西来无尽灯。
说偈书无字,担柴心有灯。(夢音先生雅评)
持行头拱月,悟道眼囊星。(易道如歌续貂)
作者简介:德清(1546-1623),明代江西庐山五乳峰僧。无极明信法师法嗣。字澄印,号憨山,俗姓蔡,全椒(今属安徽省)人。年十七出家,年二十五受戒。历参法会、明信、遍融、笑岩诸大德。明神宗万历初年(公元1573年)游五台,受其憨山奇秀,遂以为号。后于山东崂山建海印寺。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以私造庙宇罪充军雷州,五年得赦。在粤住曹溪宝林寺,大兴禅宗。赦后游武昌、黄梅,于庐山五乳峰静住,专修净业。晚年复返曹溪。圆寂后,塔全身于曹溪,今其肉身犹存南华寺中。清公学识渊博,宗说兼通,主张释道儒三教一致。著作极为丰富,主要有《憨山梦游集》五十五卷、《憨山语录》二十卷,又有《法华通义》、《楞伽笔记》及注解《庄子》、《老子》、《中庸》等。与紫柏真可、莲池袾宏、藕益智旭并称明代四大高僧。
说明:清公五十岁时被发配岭南雷州充军。在广东的十多年中,清公主要是居住在曲江曹溪宝林寺(即今南华寺)。这里是禅宗六祖慧能大师的根本道场。于是清公在此发扬南禅宗风,全力弘扬佛法。清公圆寂后,其肉身亦送至这里来入塔供奉。清公与曲江宝林寺因缘殊胜,非比一般。这首诗是清公居曹溪宝林寺时写给一位名俯字无昂的堂主的诗。俯禅师事迹不详。诗中很风趣地重提六祖慧能之往事。对慧能大师为何能继承五祖弘忍衣钵提出疑问,实际上是表示自己要更加努力精进,把禅宗发扬光大。这里,亦有与俯禅师共勉之意。
注释:
新州:南朝梁置,治所在今广东省新兴县。此地为慧能大师出生地,亦可当作其故乡。
戴发僧:慧能大师初为行者,戴发修行,直到在湖北黄梅继承五祖弘忍大师衣钵时,仍是行者身份。
不知句:传慧能大师不识字。其得法偈亦系请人代写。
担柴:指六祖慧能系樵夫出身。
腰间石:谓慧能入黄梅东山寺做杂役粗活,主要是舂米,即用石条棒舂石臼中的谷物。又慧能为在踏臼舂米时增加自身的重量,便在自己腰间缚上一块长石条,故有此说。
博得:得到,继承。
西来:指东土禅宗初祖菩提达摩由西而来。
灯:此处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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