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分录

(2014-09-18 12:11:19)
标签:

股票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损失)中,投资企业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时,投资企业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在备查簿中登记增加的股份。
3、(1)当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增加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其他权益变动减少时,分录相反。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