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02
(2018-12-01 16:13:17)
标签:
科学事业单位制度衔接新政府会计制度 |
分类: 会计审计知识、课件 |
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支出中已经计入预算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购入的库存材料、科技产品成本中支付的款项、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衔接时,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支出中已经计入预算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购入的库存材料、科技产品成本中支付的款项、预付账款等)的金额,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收入中已经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收入(如预收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计入预算收入尚未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应收账款)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三)“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1.登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2.对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1)调整短期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短期投资”科目余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2)调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发生时计入预算收入的金额和没有计入预算收入的金额。对发生时计入预算收入的金额,再区分计入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和计入非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按照计入非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3)调整预付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预付账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由财政补助资金预付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4)调整其他应收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支出类的金额(资金形式支付且将来很可能列支)、周转类的金额(如支付的押金、保证金等)和收入类的金额(确认其他应收款时确认了收入),并对支出类的金额划分为财政补助资金对应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对应的金额、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对应的金额和专用基金对应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对应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收入类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5)调整库存材料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库存材料”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购入的库存材料金额和非购入的库存材料金额。对购入的库存材料金额划分出其中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购入的金额、使用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和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按照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6)调整科技产品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科技产品”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已经支付资金的金额。对科技产品成本中已经支付资金的金额划分出其中使用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付的金额和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付的金额,按照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付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7)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股权投资的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用现金资产取得的金额和用非现金资产及其他方式取得的金额,按照用现金资产取得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按照原制度核算长期投资、而且对应科目为“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的,不作此项调整。
(8)调整长期债券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债券投资的余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按照原制度核算长期投资、而且对应科目为“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的,不作此项调整。
(9)调整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余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10)调整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发生时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未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将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划分出财政拨款应付的金额、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和非财政拨款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拨款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11)调整应交增值税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划分出与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相关的金额和与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相关的金额。按照与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相关的金额,计算应调整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
应调整金额如为正数,按照该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如为负数,按照该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12)调整其他应交税费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应缴税费”余额中非增值税的其他应交税费金额进行分析,划分出财政补助应交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应交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交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交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13)调整预收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预收账款”科目余额中预收非专项资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14)调整其他应付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扣除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金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支出类的金额(确认其他应付款时记入支出)和周转类的金额(如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等),并对支出类的金额划分为财政补助资金对应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对应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对应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对应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15)调整专用基金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费用提取形成的金额,减去使用该部分资金预付或暂付款项后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四)“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单位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减去使用该部分资金预付或暂付款项后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五)“经营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如果原账的“经营结余”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按照原账的“经营结余”科目余额,借记新账的“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六)“其他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由于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七)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
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无需对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科学事业单位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账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科学事业单位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
五、其他事项
2019年1月1日前执行新制度的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