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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根植于中国现代社会中的乡土性及《乡土中国》的时代意义

(2016-07-03 10:10:29)
(注: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转载摘录,否则承担法律后果)
摘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可谓是对中国社会进行结构分析的尝试之作。如果说了解西方宗教是理解其文化与行为的前提,那么《乡土中国》一书中对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解析便是理解中国社会与民族文化的基础。现如今,中国大部分地区虽已经进入了现代社会,但依旧脱离不了乡土文化之“根”给我们的社会之“本”带来的影响。本文将从以乡土特色为基点,对熟人社会下的差序格局,语言至上以及时代意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费孝通  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  文字下乡  时代意义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
在费先生的笔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才是这个现代社会的基层。由于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农业大国,人们的生存离不开土地与泥土,所以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是其他民族罕有的。远走他乡时要带一包泥土在水土不服或是想家时冲服而下;无论中国人走到了极为适合放牧的草原又或是遥远寒冷的西伯利亚,“不管天气如何,总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土地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1] 这种依赖土地的乡土性也就导致了中华民族传统中的中规中矩、稳定与封闭,以及熟人社会,重视语言胜过文字,形成了家族氏族,礼俗社会,讲究“落叶归根”,人情关系等一系列的文化形态。
首先是对于家族形态的影响。靠土地讨生活的人是牢牢地附着于土地的,这样就在同一片土地上形成了家庭,村落,代代相传,几乎很少有很大的变动,也很少受到外界的影响。村落与村落、团体与团体之间形成了彼此之间相互孤立的区域色彩。也难怪《老子》中理想社会的形态为:“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又这种浓郁的“地方性”所带来的,便是告老还乡的意识以及由团体内部人员形成的熟人社会。
二、熟人社会与差序格局
熟人社会里,由于人们彼此之间都十分了解,就从熟悉中得到信任,人与人之间遵守着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而不会像现代社会,当面对不知底细的陌生人时,需要凭证,需要一套保障自己权利的法律。
虽然当今中国社会已经走向法制化,却又仍处在一个讲求人情的熟人社会之中。由于受中国乡土社会长久以来的“地方性”的影响,中国人对于“自己人”和“陌生人”是严格区分的,对待的态度也会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权利与义务分明的“团体格局”,中国的社会是“好像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1]般界限模糊的差序格局。其中的人情关系也如水的波纹一般,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每个人将以“己”为中心的小社会网不断地交集、叠加,最终共同组成了中国这个法制、与人情并存的社会。
“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1]
在书中,费认为,这种由“己”不断向外推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属于皇帝一家的,是自己无法企及的。只有从自己着手。所以中国有句古话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中国人大部分不信仰“一切都可以爱”的上帝,因为大部分中国人是受差序观念的影响,以自我为中心的。
进一步说,会产生“私”的概念。遇到变动时,首先会去完善自身,而不是去改变外在的大格局,即“克己而非克群”。“在这样一个以‘己’为中心的社会条件下,一种普遍性的道德观念标准是不容易在此中存在的,也是难于被接受的。维系私人道德的基础是对个人修养的要求,是一种‘反躬自省’式的要求。[2]
一切的道德准绳都是按照差序格局,以自己为标准的。
三、熟人社会与“文字下乡”
在社会学里有一个名词叫做“face to face group”,即“面对面的社群”。书中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论证了我们这个社会隐含的乡土性。“如果有人在你门上敲着要进来,你问:‘谁呀!’门外的人十之八九回答你一个大声的‘我’。”[1]对于熟悉的人,我们通过听声音,甚至脚步声与气味就能分辨出来是谁。
面对面社群中,人们是重视语言多于文字的。当人们每天能够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已经通过语言,动作等等来很好的表达自己的看法与意图时,文字这一“不太完善的工具”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自然不会被乡土社会的人民所看重。
此外,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规律性,使“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乡土本色使人们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所接触的事物也就那么多,自然会对每一片叶子,每一寸土地都无比熟悉。父辈们所总结的经验就是他们后辈的经验,因为没有过多的新鲜事物出现让人们去学习。所以“经验无需不断积累,秩序老是保存。”人们每天要去干什么,什么时间干什么样的事情早已在很多辈之前被固定下来,每日如此,没有变动。“庙堂性”的文字在这样一种定式的乡土社会中自然派不上多大用场。
四、时代意义:
正如一些学者所言,“当前学术界对乡村社会研究的整体水平还没有达到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学术深度,更没有产生如《乡土中国》一样的影响力”。[3]该书虽经历几十年的风雨,如今依旧给我们很多的深思。
首先,他提出的“熟人社会“以及”差序格局“两点,对于解读我国当今法制建设中的问题是很有帮助的。对于为什么中国人办任何事都喜欢走后门、找关系;为什么一些简单的手续办理也会搞得比较复杂;为什么在大骂他人贪污时,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来的钱”等等现象,都可以追根溯源,从源头去想解决的方法。
其次,便是城乡平等的观点。当今中国,城乡地域歧视的状况已经屡见不鲜。他解释了在“熟人社会下”,文字居于次要地位的原因,指出文盲并不是代表这个人“愚”。同时也举出了诸多的例子如“乡下人不知交通规则,被城里人骂成笨蛋;城里人认不出田间的包谷,乡下人只是微微一笑。”又如“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1]术业有专攻,并不是说乡下人不懂得识字,不懂得现代城市里的一些文化就是低能、低下的表现。只是我们所处的环境不同而已,熟悉的生活方式也不一样。要怀着一颗平等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毕竟养育我们的祖祖辈辈都是充满着乡土气息的人。
结语:我们中国整个社会就是从泥土中来,并将一直会和这片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乡土中国》实为应不断揣摩,不断在其理论基础上丰富与付诸实践的佳作。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  刘博.费孝通《乡土中国》内蕴及价值的再探讨[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27
[3]  冯小双.《阅读和理解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学术研讨会综述》[J]:《社会学研究》.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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