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内难度不及案外,张元龙团队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办理案件

最近,张元龙团队在位于深圳市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办理案件。
一宗错综复杂的案件,棘手的不是案内因素,而在于案外人为干预因素导致的案情错综复杂,各种关系和利益交织。
如果仅仅是案内因素还好解决,毕竟是专业、技术上问题。对于案内因素的案件,在律师辩护上,在内要有抓手。辩护人在熟悉和了解透所有案情基础上,要找到自己最有利之辩点(控方而言是薄弱之点),组织素材建立自己的辩护体系,其中可能运用一些导图等工具、加上自己多年修炼和沉淀的专业功底、及严密的逻辑推理与文字能力加以辩护出罪。而办案部门及人员也会秉承客观司法、依法公正原则办理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结论。
如果案件人为干预因素致侦案件,案情弄得错综复杂、证据庞杂且各种关系利益交织一起。这种案情既可能有程序上问题,也有实体上的错误。要么是基于某种力量导致立案管辖,办理理出现法律外的手段或重大瑕疵,诸如透供、骗供、证据瑕疵、移花接木等。要么实体上先有罪推定,后搜集证据牵强附会,不能得出唯一结论、或得出两种、三种结论而选择一种适用惩处等。在围绕实体上问题,基本都会集中于人的主观方面是否有犯罪故意。所谓“客观行为主观化”,控辩护双方都会围绕以客观行为证明主观方面。而辩护人辩护客观反映主观上,更重要是通过细节,结合逻辑和常理推理逐项论证,并采用抽丝剥茧条分缕晰,让审判法官采信被告人没有主观犯罪故意,属于无罪。
近几日,张元龙团队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申请再审。这起案件发生在十年前的工程建设承揽领域,乙方是依规章依协议履行承包合同,项目质量过硬、顺利完工,而新增加的工程量对征地补偿款以新标准增加工程费结算上出现的合同诈骗罪案件。
案件经过律师团队的申请,已经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第一轮审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