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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骚》“孰信修而慕之”为“孰信修而莫女(汝)思”之讹

(2014-11-06 20:50:16)

(原载学乐酷论坛本人日志)

 

今日读王力先生《楚辞韵读》至《离骚》之“索琼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

 

盖因“占”、“慕”难以押韵,王先生遂说两个“之”字押韵。此说之不令人满意,自不待言矣。

 

查《屈原集校注》(金开诚、董洪利、高路明著,中华书局)上册p121、p127,则知就此几句,古来聚讼纷纭矣。王先生之说,殆取自朱子。此外尚有“‘占’应为‘卜’”说、“‘慕’应为‘莫心’或‘莫念’”说。

 

然“卜”、“慕”今音虽然勉强押韵,古音则分别在屋部(卜pok)(古音用王先生《楚辞韵读》中代替国际音标的符号。下同)、铎部(鱼部?)(慕mak(ma?)),实不能谓之和谐。

 

“占”、“念”亦只今音勉强押韵,古音则分别在谈部(占tjiam)、侵部(念nyəm),亦不能谓之和谐。

 

“心”亦在侵部(siəm),并今音亦不能与“占”押韵矣。

 

以上诸说,学者何能无疑?

 

愚按,“‘慕’应为‘莫念’”说,虽不中,不远矣,于义显胜。

 

窃以为“孰信修而慕之”为“孰信修而莫女(汝)思”之讹。“之”、“思”古音同在之部(tjiə、siə),押韵至谐。

 

“索琼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曰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不但于韵不谐,于义亦不通。

 

按,下句为“思九州之博大兮,岂惟是其有女?曰勉远逝而无狐疑兮,孰求美而释女?”。

 

“孰求美而释女”与愚所改之“孰信修而莫女(汝)思”正 文异而义同,可谓文从而字顺。

 

至于“莫女(汝)思”而非“莫思女(汝)”,乃所谓“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而前置”,尽人皆知,此不赘言。下句“释女”不是否定,故不前置。

 

“孰信修而莫女(汝)思”,于韵甚谐,于义甚通,诸君复何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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