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阿拉尔市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2013-11-05 10:25:48)
标签:
旅游 |
分类: 阿拉尔旅游 |
一、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文化强师市战略为统领,坚持“守红色之根、铸戍边之魂、秀塔河之舞、探丝路之魅、展生态之秀”的总体要求,推进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机遇,把阿拉尔市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文化旅游名城。
按照“行政推动、规划先行、园镇引领、项目支撑、龙头带动、保障落实”的发展思路,打造一批具有强大集聚效应的功能区和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扶持一批具有后发优势的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屯垦、丝路西域特色的重点文化旅游产品;引进一批文化旅游产业战略投资企业,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文化强师市建设步伐。
(二)总体目标
通过文化旅游产业一体化的强力推进,确保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师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到2015年力争达到2.8%,2018年接近5%,2020年达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园镇引领,加快功能集聚区建设
立足师市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突出产城、产镇融合,结合职工创业园建设,以打造“两大文化产业园区”、“两大文化旅游名镇”为引领,加快文化旅游功能示范集聚区建设,提供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发展平台和孵化基地。
1.两大文化产业园区
⑴阿拉尔文化产业园区。依托“南疆重要的战略支点”,围绕“绿色生态城、红色旅游城、现代农科城、循环经济城”的城市发展定位,利用师市各种资源,招商引资,建设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打造三五九旅红色文化、西域历史文化,节庆民俗等特色文化,引进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制作、印刷复制、文化旅游、美术工艺、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经协办、旅游局、文联
⑵昆岗文化产业园区。依托十一团、十四团昆岗古人类遗址墓葬区、生活区、工作区的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延长文化旅游产业链,建设昆岗文化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十一团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经协办、旅游局、文联、十四团
坚持规划先行,2014年3月底前,完成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2014年上半年,完成文化产业园区的规划、选址等基础性工作。到2018年,两大文化产业园区的企业入驻率分别接近或基本达到自治区(兵团)级的创建指标。
2.两大文化旅游名镇
⑴五团沙河镇峡谷草原风情文化旅游名镇。充分利用交通便利和地处联合国世界自然遗产天山托木尔峰脚下的优势,依托小城镇建设和职工创业园区,加大文化旅游开发力度,突出绿色原生态食品,叫响“游在峡谷草原,吃在芳香五团”品牌。
责任单位:五团
配合单位:旅游局、文体广影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
⑵十六团新开岭康体养生和休闲度假名镇。依托小城镇建设和职工创业园区,充分发挥塔河源及胜利、上游、多浪人工湖大水面、大湿地和大面积次生胡杨林的优势,加大特色文化旅游开发力度。
责任单位:十六团
配合单位:旅游局、文体广影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务)局
尽快把打造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纳入议事日程,2013年年底前启动,分步实施。到2016年,文化旅游名镇的创建指标基本达到自治区级要求。
(二)突出重点,推进一批行业、工程和项目
1.推进一批重点行业
⑴印刷复制业。以塔里木日报社为主体,建设印刷厂和传媒大厦,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印刷、光盘复制、包装装潢、纺织品印刷。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各团(农)场
⑵广播影视业。加快推进师市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到2015年,建立双向数字化传输和运营体系,发展新媒体业务和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各团(农)场
⑶体育业。加快阿拉尔市体育馆建设,力争2014年主体完工。依托体育馆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体育用品、体育培训、体育器材、体育彩票等项目。加大体育赛事的开发力度,促进体育产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工会、教育局
⑷会展业。加快会展中心建设,高标准设计规划会展设施功能及配套服务设施,吸纳疆内外节庆会展来师市举办,申办和承办文化艺术交流、投资贸易洽谈和旅游发展论坛等会议。到2018年,引进国内知名会展品牌1—2个以上;培育1—2个在疆内外具有影响的本地会展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文体广影局、旅游局
⑸节庆文化业。重点实施“中国·阿拉尔”红枣文化节品牌工程。引进三五九旅文化、西域丝路文化、昆岗文化等元素。到2015年,把“中国·阿拉尔”红枣文化节打造成为集商业洽谈、大型会展、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中国红枣文化产业博览会。
责任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发改委、农林牧局、商务局、经协办、旅游局、文联
2.推进一批重点工程
⑴推进三园建设。围绕“一河两岸”滨河区景观带和市区景观河、景观湖等规划设计,加快城市主题公园、屯垦文化公园和西域文化博览园工程建设。
城市主题公园、屯垦文化公园到2015年初步建设完成。
西域文化博览园在西域文化博物馆的基础上,通过提升拓展和包装,2014年申报国家AAA级景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西域丝路文化传播基地和新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文体广影局、建设局、国土局、旅游局、西域文化研究院
⑵提升“两馆一群”。三五九旅屯垦纪念馆合理使用红色旅游专项资金,充实、完善馆内布展,2014年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七一八团屯垦纪念馆在现有基础上,通过争取项目资金等形式,充实、完善馆内展品,提升纪念馆整体品质,2014年升格为师市屯垦文化纪念馆。
加大红色屯垦旧建筑群的修复与保护。年底前启动对水工处老办公楼的修缮加固工程。对三五九旅旧建筑群进行整体打包,2015年申报世界吉尼斯纪录。
通过对“两馆一群”的改造提升,到2018年,建成以“爱国主义教育、屯垦奋斗体验”为主题的新疆著名红色教育和文化旅游基地。
责任单位:金银川镇、三五九旅屯垦纪念馆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发改委、水工处、旅游局
⑶启动城市形象提升工程。结合“六城联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2015年完成城市屯垦纪念碑、主题雕塑、入城口景观等设计建设,完成城市主干道文化旅游交通标识、文化宣传栏、形象宣传片及旅游交通地图的设计制作,加大宣传推介,提高城市美誉度。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文体广影局、交通局、旅游局、文联
⑷启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该项目已争取到国家资金补助300万元,师市按1:1比例配套,2013年年底完成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争取兵团在阿拉尔市建设兵团南疆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努力把师市建设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商贸物流、旅游集散中心。
责任单位:旅游局
配合单位: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塔水处
⑸加快南疆苗圃繁育中心文化旅游设施建设。2013年8月已试收门票,按要求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售票室、停车场、购物店、公厕等);配讲解员;建立安保措施、管理制度等。2014年申报国家AAA级景区。
责任单位:十团
配合单位:阿拉尔市国家科技园区管委会、旅游局
⑹推进平湖飞燕景区建设。已争取兵团100万元旅游补助资金,根据景区规划和可研文本内容,今年要启动前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塔水处
配合单位:旅游局、水利(务)局、环保局
⑺推进西西湖景区建设。沙水处通过招商引资,在原西大桥水电厂调节水库建设西西湖景区,立足阿克苏市50万人口,努力打造成为市民亲水乐园、城市休闲度假和商务会展中心。2015年“五·一”前景区要正式开张营业。
责任单位:沙水处
配合单位:旅游局、交通局
3.推进一批重点项目
⑴昆岗羌人故里。已列入兵团“跨越式发展”支持项目,2013年年底前做好景区开发规划、可研,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做好试收门票工作。2014年上半年,根据景区规划和可研,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售票室、停车场、购物店、公厕等);配讲解员;建立安保措施、管理制度等,
通过项目资金和招商引资等多种筹资渠道,结合昆岗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突出“走丝路、渡塔河、探昆岗、览古国”特色文化旅游主题,加快巨人复原馆、昆岗遗址博物馆建设,到2018年,初步建成丝路影视文化基地。
责任单位:十一团
配合单位:旅游局、文体广影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经协办、十四团
⑵塔河源公园。已列入兵团和师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13年年底前做好景区开发规划、可研,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加宽阿图公路至景点内约4公里的路面,修缮“塔河源”地标碑,设计制作“塔河源”标志性雕塑。
通过项目资金和招商引资等多种筹资渠道,结合新开岭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到2018年,把塔河源公园打造成为集康体养生、休闲度假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新疆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旅游目的地之一。
责任单位:十六团
配合单位:旅游局、文体广影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水利(务)局、交通局、环保局、经协办
⑶昆岗沙漠园。已列入兵团和师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13年年底做好景区开发规划、可研,积极申报项目资金。
通过项目资金和招商引资等多种筹资渠道,依托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世界知名度,大力发展沙漠汽车越野、沙疗、沙雕等“沙产业”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与昆仑山相关的众多神仙沙雕群,培育塔克拉玛干汽车越野训练、比赛基地,成立以热气球、滑翔伞、动力伞训练为主要内容的低空飞行俱乐部,建立小型私人飞机训练、比赛基地。
到2018年,把昆岗沙漠园初步建设成全国著名的沙漠探险拓训中心和最具特色的沙漠越野训练、比赛基地。
责任单位:十一团
配合单位:旅游局、发改委、文体广影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经协办
⑷睡胡杨谷。已列入兵团和师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13年年底做好景区开发规划、可研,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做好试收门票工作。2014年上半年,根据景区规划和可研,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售票室、停车场、购物店、公厕等);配讲解员;建立安保措施、管理制度等,2014年下半年申报国家AAA级景区。
通过项目资金和招商引资等多种筹资渠道,结合昆岗驿站建设,加快万亩枯萎胡杨及周边特色资源整合开发力度,突出“沧海桑田、英雄寻梦”的文化旅游主题,大力发展原始森林探险、胡杨摄影、胡杨根雕展示等文化旅游业态。
到2018年,把睡胡杨谷初步建设成南疆著名睡胡杨公园。
责任单位:十四团
配合单位:旅游局、发改委、文体广影局、建设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经协办、文联
⑸塔河古渡。已列入兵团和师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13年年底做好景区开发规划、可研,积极申报项目资金。2014年上半年,在规划塔河三桥附近(避开三桥),根据景区规划和可研,利用现渡口在塔河两岸分别建立古渡口标志。重点培育古渡摄影、古渡文化展览和古渡雕塑展等特色文化旅游业态。
责任单位:十三团
配合单位:旅游局、文体广影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交通局、文联、十团
⑹多浪湖AAA级景区质量提升。地处“双城”之间,为阿拉尔市北大门,2013年年底前要理顺产权,做好景区开发规划、可研,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到2015年,完成现有景区改造提升,积极引入多浪文化元素,建设成“双城”市民亲水乐园、南疆特色文化休闲度假区。
责任单位:塔水处
配合单位:发改委、国资委、旅游局、建设局、国土局、水利(务)局、交通局、经协办
⑺色彩农业休闲园。立足“双城”和阿拉尔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核心区,从2014年开始,大力发展都市观光休闲农业。以六团为核心,重点从培育色彩农业观赏、果品采摘体验、农夫儿童乐园等业态,建设色彩农业休闲园。
以十团为核心,重点发展创意休闲农业,积极培育创意创作、采摘体验、花卉苗圃观光等业态。
责任单位:六团、十团
配合单位:农林牧局、旅游局、文体广影局、阿拉尔市国家科技园区管委会
(三)市场驱动,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企业
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两大作用”: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个体工商企业的补充作用。
1.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
⑴组建文化旅游公司。为搭建旅游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融资和担保平台,实现“以商招商”的目的。2013年年底前,组建文化旅游公司。
责任单位:旅游局
配合单位:组织部、国资委、文体广影局
⑵组建数字电影院线集团。以新建的大剧院为基础,整合各团(场)文化站等相关资源,2015年,组建数字电影院线集团。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各团(农)场
⑶组建综合演艺公司。以阿拉尔市文化馆为主体,2015年,组建综合演艺公司,尝试引进芭蕾歌舞团,策划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大型芭蕾歌舞演出。
坚持演艺与旅游、节庆和餐饮结合,到2018年,创作并策划表演以“西域屯垦千秋”和“丝路千古情”为主题的两台
大型歌舞表演。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旅游局、文联
2.个体工商企业的补充作用
⑴大力发展城市娱乐业。引进、开发新的娱乐形式和项目,打造娱乐业品牌。到2015年,引进1家以上大型娱乐城、高端会所、游泳池等休闲项目。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经协办、商务局
⑵成立或引进旅行社。旅行社是沟通旅游市场的重要桥梁,到2014年,成立或引进旅行社2—3家。
责任单位:旅游局
⑶引进艺术培训或艺术品制作、拍卖公司。以阿拉尔和昆岗文化产业园区为依托,发挥文联协会各类艺术人才的引领作用,2015年,成立2—3家以艺术培训、工艺美术作品制作、艺术品拍卖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司。
责任单位:文联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经协办、商务局
⑷引进胡杨、红柳根雕公司。以阿拉尔和昆岗文化产业园区为依托,鼓励民间手工艺人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胡杨、红柳根雕工艺品,2015年,引进1—2家胡杨、红柳根雕公司。
责任单位:文联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旅游局、经协办
⑸引进文物仿制企业。以阿拉尔和昆岗文化产业园区为依托,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2015年引进1—2家西域文物、昆岗文物、三五九红色文物仿制和旅游纪念品企业。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旅游局、经协办、文联、西域文化研究院
⑹引进动漫影视和游戏生产制作公司。以阿拉尔和昆岗文化产业园区为依托,以招商引资为主要方式,鼓励利用本土文化资源,开发动漫影视和游戏产品。到2018年,引进1—2家动漫影视和游戏生产制作公司。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
配合单位:经协办
⑺鼓励发展星级民俗风情文化园。与职工多元增收相结合,围绕果园采摘、民俗体验,2015年,建设5—7家星级民俗风情文化园。
责任单位:农林牧局
配合单位:旅游局、文体广影局、各团(农)场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责任单位:文体广影局、旅游局
2.强化督查考核。把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纳入争先进位的目标体系。加大督查力度,每半年对师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局)、考核办
配合单位:政研室、文体广影局、旅游局、党工委
3.加强统计分析。建立文化旅游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文化旅游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统计局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旅游局
(二)政策保障
4.加大财政投入。从2014年起,建立起基数为1000万元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以后每年按5—10%的比例增长,主要用于引导扶持投资文化旅游的企业。
责任单位:财政(务)局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旅游局
5.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文化旅游业的信贷支持,加大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具体标准在2014年上半年提出。
责任单位:财政(务)局
配合单位:金融机构
6.打造招商平台。把文化旅游作为对外招商引资的内容之一,享受师市已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经协办
配合单位:商务局、文体广影局、旅游局
7.激活民间资本。引导、支持民间资本通过承包、租赁、买断经营权等形式投资文化旅游产业,享受师市已出台的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财政(务)局
配合单位:商务局、文体广影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经协办
(三)队伍保障
8.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艺团体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2015年前制定出有利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改革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阿拉尔市文化馆
配合单位:组织部(人事局)
9.狠抓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旅游产业专业人才,特别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领军人物、创意策划人才和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用师市文体和社科特长人才扶持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局)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旅游局、文联
10.强化人才培训。从2014年起,每年列出10个左右名额纳入援疆人才培训计划。借力塔里木大学,加大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局)
配合单位:文体广影局、旅游局、文联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确保方案扎实推进,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