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概论 》笔记
(2016-05-25 17:07:26)
标签:
慕课 |
分类: MOOC |
第一讲 什么是逻辑学
1.逻辑一词的不同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某种理论、观点、行为方式;思维的规律、规则;一门学科,即逻辑学。
2.逻辑学:以推理形式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
3.推理:从已知条件(前提)得出结论的过程。
4.推理形式:推理的结构。
同类的不同具体推理具有共同的结构,即推理形式。
5.有效推理形式:真前提通过有效推理形式只能得到真结论。即通过有效推理形式,从真前提不会得到假结论。
6.逻辑学的特点:抽象性;应用性;工具性。
7.所有的科学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某一方面的抽象。
8.数理逻辑的公理系统中:符号只是符号本身,具有非常高的抽象性。
9.逻辑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应用范围广。
10.逻辑学研究对象范围很小:推理以及与推理有关的问题。逻辑学的基本原则: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
11.矛盾律就是不矛盾律,为了表述简洁才说是矛盾律。
12.同一律:A是A;矛盾律:A不是非A,A和A的否定不能同时成立。排中律:A或A的否定必有一真。
13.张三是男生,而且张三是女生。→违反了矛盾律。
14.同一律和矛盾律普遍适用,排中律适用于没有中间状态的。
15.逻辑学同其他学科的关系:哲学,数学,我语言学,计算机科学。
16.逻辑学最早是作为哲学的一部分存在的。
17.广义的哲学包括: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狭义的哲学不包括逻辑学。
18.数理逻辑:用数学的方法、数学的语言、数学的工具研究推理。
19.数理逻辑的成果为数学基础的研究服务。
20.语言是逻辑的外壳。
21.最早的逻辑系统:二值。
22.推理:演绎和归纳。演绎:从一般到个别;归纳:从个别到一般。
23.计算机只能做演绎,原则上无法做归纳。
24.逻辑分为传统逻辑和数理逻辑。
25.传统逻辑:古典逻辑,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为代表;数理逻辑:现代逻辑,西方以莱布尼茨为创始人。
第二讲 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
1.世界三大逻辑系统:中国,印度,希腊。
2.中国古代逻辑的两个例子(先秦时代)。eg1:正名。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法不中,刑法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觚是指喝酒的杯子,孔子认为觚不是觚了,喝酒的杯子你改了形状,不是它该有的样子了,这样是不行的。必须要正名,不正名则言不顺,然后又会怎么怎么样,一系列推理。eg2:白马非马。公孙龙的《白马论》,关键在于如何理解“非”这个字上。非:不是。是:等于;属于;包含于。不是:不等于;不属于;不包含于。白马非马中的非,不等于的意思。
3.传统逻辑:日常语言;数理逻辑:人工语言。
4.濠梁之辩。庄子,道家代表人物;惠子,名家代表人物。
5.矛盾之说。
6.墨家,《墨经》,《墨辩》。
7.《墨经》:
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
知识的来源:亲知,闻知,说知。
知识的内容:名知,实知,合知,为知。
提出比较完整的逻辑体系。
8.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9.先秦逻辑较发达,百家争鸣,尤其墨家逻辑最好。汉代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以逻辑开始不那么发达了。
10.印度古代逻辑的发展:古代论辩术(公元前5世纪——前3世纪);正理论(婆罗门);因明(佛教)。
11.佛教逻辑:因明
12.五明:声明、医方明、因明、内明、工巧明。
13.因明的三支论式:
14.五支论式:宗、因、喻、合、结。
15.因明,产生于印度。因明的东传:玄奘(约600——664),提出“唯识比量”(“直唯识量”),翻译《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论》。
16.汉传佛教,藏传佛教。
17.亚里士多德,古希腊逻辑集大成者,被称为逻辑学之父。《工具论》,三段论。
18.古希腊逻辑,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构造了命题逻辑系统,构造公理系统。
19.中世纪逻辑,继承发展古希腊和阿拉伯的逻辑思想,建立经院逻辑体系。
20.近代西方逻辑:归纳逻辑。培根,《新工具》。发现(归纳),思想(演绎),记忆,传递。归纳方法:三表法——出现表(具有表),不出现表(缺乏表),程度表(比较表)。事物中毒的那个例子。密尔(穆勒),求因果五法。
21.近代西方逻辑:辩证逻辑(其实是哲学)。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先验逻辑。黑格尔,《逻辑学》,思想范畴的辩证发展。大逻辑,小逻辑(逻辑学)。
22.数理逻辑的提出,莱布尼茨,《论组合术》,提出关于数理逻辑的思想,设想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思想的字母,思维的演算。
23.数理逻辑即数学逻辑。mathematical
24.数理逻辑的实现:布尔,《逻辑的数学分析》,《思维规律的研究》,创立逻辑代数,实现逻辑演算(命题演算)。德.摩根,《形式逻辑》,《论三段论III和一般逻辑》,《论三段论IV和关系逻辑》,创建关系逻辑。
25.数理逻辑的实现:弗雷格,《概念文字》,引入量词,实现谓词演算。罗素,《数学原理》,合作者:怀特海。建立完备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成为逻辑演算的经典系统。
26.数理逻辑的内容:逻辑演算(命题演算、谓词演算),证明论,集合论(公理集合论和素朴集合论),递归论,模型论。
27.数理逻辑的发展:希尔伯特,哥德尔,图灵,塔尔斯基等人的贡献。
28.逻辑演算:命题演算,谓词演算,两个演算。
29.四论:证明论,集合论,递归论,模型论。
30.数理逻辑内容:两个演算,四论。
31.非经典逻辑(非标准逻辑)的出现:经典逻辑(标准逻辑):以罗素、怀特海《数学原理》为代表;非经典逻辑(非标准逻辑):多值逻辑,模糊逻辑,模态逻辑,广义模态逻辑,弗协调逻辑。
32.经典逻辑的系统是非经典逻辑系统的子系统。
第三讲
1.命题:对事物及其情况(性质、关系)的陈述。
2.命题是一种陈述,命题是一种句子。
3.命题一定是说,什么东西,怎么样。
4.一个句子,只要客观上有真假,那么这就是一个命题。
5.基本命题:本身不再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
6.基本命题和复合命题其真值的确定:
(1)基本命题的真值:
(2)复合命题的真值:
由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基本命题之真值和相关的命题连结词之性质所共同决定。
(3)对某些有特定结构的复合命题,逻辑学本身即可确定其真或假。
7.逻辑不能确定基本命题的真假,逻辑参与确定复合命题的真假。对于某些有特定结构的复合命题,逻辑可以独立的确定它的真和假。
8.逻辑学研究的不是具体的命题,而是同类的具体命题所共同具有的命题形式,即命题结构。
9.命题形式用一定的符号表示。如:以特定符号表示不同的命题连结词而以p表示基本命题。(命题:proposition)
10.真值表:显示命题形式在各种可能情况下的真值。
11.命题连结词:否定,合取,析取,(不相容析取),蕴涵,反蕴涵,等值。
12.假命题蕴涵任何命题;任何命题蕴涵真命题。
第四讲 复合命题的推理:有效推理形式的判定
1.根据可能的真值情况,命题形式可分为:重言式(tautology)(永真式),矛盾式(contradiction)(永假式),可满足式(satisfaction)。
2.具体推理转换为推理形式:用逻辑符号(命题变元即基本命题符号、命题连结词符号及括号)把自然语言推理中的前提和结论写成命题形式,从而形成推理形式。
3.推理形式转换为命题形式:用蕴涵、合取符号及括号把推理形式转换为复合命题形式。
4.有效推理形式所对应的复合命题形式当且仅当是重言式。因此,对一个复合命题推理形式是否有效的判定,转化为对一个复合命题形式是否为重言式的判定。
第五讲 复合命题的推理:命题联结词的充足集
1.命题联结词,将简单命题变成复合命题,将复合命题变为更多层次的复合命题。可以看作是一种函数。
2.每个命题联结词相当于从真值集合{T,F}到自身{T,F}的一个函数,称为真值函数。
3.每个复合命题形式对应一个真值函数,不同的命题形式可以对应相同的真值函数。
4.基本合取式:n个(n=1,2,3……)命题变元或其否定用合取联结而成的命题形式;
5.范式:满足某种规范、能显示某种逻辑性质不一样的命题形式。
6.
7.除了个别的特殊情况(即矛盾式),对于复合命题形式,都可以作出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
8.基本析取式:
9.对应于某个真值函数的合取范式的做法:
10.重言式做不出合取范式。
11.可满足式既可以做析取范式也可以做合取范式。
12.范式存在定理:
13.存在多少个不同的n元真值函数(命题联结词)?
14.命题联结词的充足集:
15.{
16.或非(箭头向下),与非,称为谢弗尔竖或Sheffer
第六讲
1.判断有效推理形式的方法:真值表法,规谬赋值法。生成有效推理形式的方法:公理系统,自然推演系统。
2.公理系统的构成:
3.命题演算的公理系统L
4.合式公式:合于形成规则的式子(相当于合乎语法的句子)。
5.L中的证明:
6.L中的推演:
第七讲
1.公理系统出发点的延伸:
2.真值表法、规谬赋值法:判定有效推理形式的方法;公理化方法:生成有效推理形式的方法。
3.真值表方法,“重言式”:语义的概念;公理化方法,“定理”:语形的概念。
4.L系统的性质
5.L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全性使得:L的定理当且仅当是第四讲中的重言式,即L的定理集与第四讲中的重言式集完全相同。
6.凡是想在学识方面超群绝伦的人都一致认为:在研究和传授学问时,数学方法,即从定义、公设和公理推出结论的方法,乃是发现和传授真理最好的和最可靠的方法。这是千真万确的。
7.通过自然演绎系统进行证明和推演的步骤:
8.命题演算的自然演绎系统C:
9.
第八讲
1.命题:对事物及其情况(性质、关系)的陈述。
2.基本命题的组成部分:谓词(P),主词(S),量词。主词和谓词都是词项。
3.词项:事物、事物的情况(性质或关系)。
4.内涵:某一词项的含义,即该词项所指对象共同具有的特有属性。
5.内涵和外延之间有反变关系。
6.根据词项外延的数量情况,词项分为
7.词项可与集合对应来看。
8.例子:工业纯,化学纯,分析纯。杂质一种比一种少。现在创造一个词“数学纯”,这个“数学纯”就是空词项。(一点杂质都没有)
9.词项间的关系:指词项外延之间的关系。
10.词项间的关系有:
11.定义:描述词项的内涵。
12.同一个词项可有不同的定义。(比如,水的定义,可以分别从物理、化学角度来定义)
13.定义的主要规则:
14.划分:分类列举词项的外延。
15.同一词项可按不同标准作不同的划分。
16.划分的主要规则:
17.一元谓词:每次需要一个主词与之配合,通常表示主词的某种性质;
18.性质命题:含有一元谓词的基本命题;
19.量词:全称,特称(存在),单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