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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谈小学数学中抽象概括能力的培养

(2015-11-22 22:01:47)

抽象概括是逻辑思维的基础。所谓抽象,就是在思想上抽取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属性,舍去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的思维过程;而概括则是在思想上抽取事物一般的、本质的属性联合起来并推广到同类事物上去的思维过程。

    数学是抽象概括性很强的科学,从小注意培养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对于他们学好数学,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举例说明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

    一、充分地提供变式。

    抽象的数学概念和结论,常常概括了大量的具体对象,代表一类事物的本质

属性。抽象和概括是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过程。由于年龄的影响,小学生对数学知识的抽象和概括更需要充分的感性材料为基础。

在小学教材中,提供的表象往往比较典型,这种典型的材料虽然有利于学生的抽象概括,但是学生也常常把这些典型材料的非本质属性抽象成本质属性。所以在向学生提供感性材料时,应包括变式材料,防止抽象概括发生错误。例如:有的学生对“相互垂直“的概念往往习惯于理解为水平和竖直,究其原因就在于在知识的形成过程中,教师仅提供互相垂直的标准式,如:没有为学生提供变式,如:

使学生未能在“两条直线相互交成直角”这一本质意义上对“相互垂直”进行抽象概括。

二、正确地进行抽象

经概括形成的概念和规律,其一般意义应覆盖同类事物的所有例子,所以在把研究部分材料所得到的结论推广到同类事物时,必须注意全面准确,以保证抽象概括的科学性。例如:学生在学习“分数,小数”互化时,常常认为“一个分数,如果分母含有2和5以外的质因数,这个分数这不能化为有限小数。”事实上,有些分母含有2和5以外的质因数的分数(如 )仍能化成有限小数。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学生进行抽象概括时,考虑不够全面,把从最简分数中抽象出的规律不恰当地推广到所有分数,抽象概括不够科学。

三、遵循儿童的心理特征。

心理学研究表明,少年儿童的数学概括能力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水平:(1)直观概括水平;(2)具体抽象水平;(3)形象抽象概括水平;(4)初步的本质抽象概括水平;(5)代数命题概括的运算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在培养小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的时候,应注意遵循儿童的年龄特点,采取恰当的方法。例如:在小学一年级教学自然数“6”的认识时,可以这样组织教学:

师:(出示老师和小朋友一起大扫除的放大彩图,即6的主题图)画了些什么?

生:图上画了老师和小朋友一起大扫除。

师:数一数,有几个小朋友,有几个老师?一共有几个人?

生:5个小朋友,1 个老师,老师和小朋友一共有6人。

师:数一数,图上画了几张课桌?

生:六张。

师:再数一数,图上画了几把椅子?

生:六把。

师:小朋友观察得真仔细,看到图上有六个人,六张课桌、六把椅子。这些人和物体有什么共同的地方?

生:这些人和物体都是六个。

师:请小朋友拿出小棒,摆成一个像这样的图形,(出示后,学生操作)它是由几根小棒摆成的?

生:这个图形是由六根小棒摆成的。

师:你们还看到哪些物体的数量是六?

生:(略)

师:这些人和物体的数量都是六,都可以用“6”表示。(出示数字“6”,说明它的读写。)

低年级儿童的抽象概括水平处于直观和具体形象概括阶段,常常需要依靠图画、实物或操作活动来获得感性经验,然后进行抽象概括。

在实际教学中要根据具体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培养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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