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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可否作为企业的免税收入?yes or no?

(2016-08-15 14:43:55)
标签:

合伙企业

法人合伙人

投资收益

免税

分类: 税务管理

    口径一:不得作为免税收入,代表:镇江地税局督察内审处

居民企业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可否作为企业的免税收入

发布时间:20150805  信息来源:镇江地税局督察内审处

    案情简介:

A居民企业与自然人王某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BA占注册资本比例60%,王某占40%B企业20*1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0万,按注册资本占比分配利润,分给A企业120万。企业认为上述分红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属于免税收入,在汇算清缴时自行减免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实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汇算清缴期结束,主管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风险管理时,发现A企业自行申报免税收入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应当补缴企业所得税30万。上述做法正确么?

 

    税法分析:

根据《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按上述规定,A企业将从合伙企业B分得的利润并入当年其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本案中,A企业从合伙企业B分回的利润120万不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理由如下:

一是作为免税收入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发生在居民企业之间,合伙企业B不交企业所得税,不属于居民企业范畴

二是居民企业A从合伙企业分回的利润,没有在所得环节由合伙企业B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也不是税后利润,谈不上免税的问题。

故主管税务机关做法是正确,因追缴企业所得税30万并加收滞纳金。 

来源:http://zj.jsds.gov.cn/art/2015/8/5/art_38848_772664.html


口径二:可以作为免税收入,代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

咨询主题:合伙企业取得对外投资分红纳税问题

留言人:庄XX

留言时间:2014-08-07 10:11:50

 

主题内容:

甲合伙企业系由A法人企业和B自然人股东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甲合伙企业向丙企业投资,2013年丙企业决定分红,请教以下事项:

1、甲合伙企业的自然人股东B取得丙企业的分红款,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

2、代扣代缴纳税义务时间是何时?是甲企业收到分红款的日期?

3、甲合伙企业的A法人股东取得的丙企业的分红款是否是应税收入?

42011年江苏地税网上关于上述相似问题的解答为:甲企业股权投资到丙企业,丙企业2010年做出利润分配决议时,甲企业应当确认投资收益,以两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A企业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免税收入条件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B个人股东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款由付款企业依法进行代扣代缴。

请问,我市地税是否认同上述解答?请予以专业解答,谢谢!

 

回复主题: 回复:合伙企业取得对外投资分红纳税问题

回复人:12366咨询中心

回复时间:2014-08-12 11:34:04

 

回复内容:

您好!

个人所得税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点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被投资企业丙企业向合伙企业甲企业分红时,甲企业应当确认投资收益,以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对B个人股东因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款由向个人支付款项的单位依法进行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部分:

1被投资企业丙企业如果是法人企业且已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A法人股东因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免税收入条件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2、被投资企业如果是合伙企业,对A法人股东因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

 

来源:

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zixun/2014/00000000025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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