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八章——其无正
(2019-02-27 1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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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社会、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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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五十八章——其无正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是以圣人方而不割 ,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 ,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译文:国家的政令疏松闷昧,它的民众却还淳朴厚道;国家的政令苛刻严察,纯朴的民众会变得乖张残缺了。所以圣人行事方正但不尖锐伤人,清廉但不自苦自残,直率但不固执,光耀但不刺眼。与祸患紧紧挨着的是幸福;而幸福的下面潜伏着的是祸患。祸福相生,有谁知道它们相互转化的极点?没有什么会固定不变的,中正的逐渐变成邪伪的,美好的慢慢会变成妖恶的。人们迷惑于此已经很久了。
思路延伸:
“以正治国”,但是,这个“正”的程度却是那么令人难以拿捏。比如一个月亮的圆缺过程,月亮极圆之时,则为圆正之至。月相的“圆正”仅仅是短暂的一瞬间,而“不圆”才是整个月相演绎过程的常态。人世间的每一个命令,每一条律法,当它是在参照别的国家,或是前朝典章而发出的时候,那么这个“正”很可能就不够正了,因为时过境迁了;而本来与时俱进,不偏不倚的规章制度,由于掌握的人思想不同,理解不同,执行起来也就千差万别。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这是常态,不值得我们去哀怨。我们之所以设立法度,仅仅是给我们一个权衡的中点而已。当争讼事起,正反双方就像拉起了拔河绳,这时这个中点也就真正地树立起来了。地面上的中点固定不变,赢的人反而远离了中点,而输的人却靠近了中点。这就是争讼的真理,也是天下纷争的真理。
所以,“讼道不可久”。能够在调解中谦虚退让,在诉讼中自动退缩的人,那才是真正维护本原,维护中庸的人;那些得理不饶,咄咄寸逼的人,那就是跌向邪恶,倒向灾祸的人。掌管刑狱的有司,其正大光明,就是守中维稳,不令两相厮夺,两败俱伤。能够让矛盾双方相向而行,止争于未远中道,和讼于兼顾两圆,这才是为官之大德。
今人借用西方的法治理念,人权为重,法制为上。法治社会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太过强调“依法办事”。因为有好多的“法”在漫长的实施过程中已经变味,偏离了“中正”;或者有好多贪图名利的律师歪曲了法的中正。以致于一诉再诉,一审二审,甚至上诉终身的都有。人心不古,谦让之德尽失,如此而严厉法制,则人世间政察民缺。有司方而割 ,廉而刿,则易刑重伤民;典狱直而肆,光而耀,则易法洗天恩。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获多福有道,求之于自身则得,求之于他人则非;获多寿有道,守之于清净则得,守之于厚养则非。祸福相倚,生死相依。追求大福,大福不可至极;可至极者,即半祸半福矣。追求长生,长生不可至极;可至极者,即半死半生矣。没有纯粹的福,也没有纯粹的祸;没有不死之生,也没有不生之死。
月食往往在月亮最圆的时候发生。追求太纯粹的“圆”、“正”,则容易走向极端,那样“邪”“恶”就跟着产生了。每一个推行仁义道德的人,若为了杜绝不仁不义,都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那他自己首先就是个不仁不义之人;每一个追求伟大政绩的人,若为了充实国库,管山水的卖山水,管田地的卖田地,那他首先就是一个害国害民的人。
“天道无私,唯与善人。”只有善于观察自然,遵循自然之道的人,才能在人生追求上合乎时宜。月亮之明,从朔日到望日,象征着正能量不断递增的时候。此时就需要敬慎养德,勿染华晕,勿生荫翳。一个生命,一个公司企业的成长,也是有这样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最可怕的不是没有人会告知你已经靠近强盛的极点,而是有人提醒你你也不会相信,因为再厉害的算命先生也算不出盛衰的极点。月亮之亏,从望日到晦日,象征着负能量不断递减的时候。此时就要损满节欲,勿耗其精,勿奢其明。在这个阶段里,俭以养德,明哲保身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多位医药大家,养生专家研究表明,对于普通人来说,睡子午觉最为重要。夜里11点睡觉和中午吃完饭以后睡觉,睡不着闭一会儿眼睛都有好处。因为天地之气在这个时间段转换,阳极而阴生,阴极而阳生,转换的时候我们别搅动它。你没那么大的能量去干扰天地之气,那么怎么办呢?歇着,以不变应万变。这个时候一定要睡一会儿,对身体有好处。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事件的“极点”,却是对每一个事件最大的促进,也是对自己最大的帮助。
人禀赋着天地的灵气而生。人之所以富贵,那是财气旺盛而合乎时势要求;人之所以贫贱,那是财福俱衰而无权贵援手。而天地赋予人体中之灵气无贫富贵贱之分,所谓的贫富贵贱,生死大数,仅仅局限于俗世中人类自己的观念而已。人类困惑于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减少过,即使是现代科学技术再百倍千倍地发展,人类还是越来越感到迷茫。从最微观,我们没完没了地剖析;最宏观,或许我们的想象力从来都没有超过宇宙现实。我们的四肢躯体是日益松闲下来了,可是我们的身心却感到从来没有的恐惧和疲惫。
我发现善人不需要用法律约束也不会伤害他人、伤害他物,但是他们却常常不得好过。当前我们建立起的一个“人人平等”的法律体系,善人常常履行义务有余,享受权利不足。他们宁愿约束自己的欲望,战战兢兢地遵从仁义道德,也不会靠近道德之外、法律不会鞭及的灰色地带。善人从来不会把事情做绝,即使是目前大有益的事,他们也是适可而止,所以他们永远是善人。不善之人就不是这样。不善之人往往从心所欲,违反自然。在事情对自己有益的时候,大追大求,无休无止。他们有的人在想方设法行使完自己的权利之后,对于公义慎而远之;更有甚者,还要钻营法律空子,开辟法外领地,以继续非法勾当,满足自己的欲望。正因为世界上不善之人太多,霸占的社会资源太多,浪费的能源要多得多,所以善人只有奉劝他们:遵守自然之道,约束自己的锐意冒进,放缓前进的脚步,学会欣赏沿途的风景,让心情好好放个假,才不至于让自己的心灵被内心的昏昧诱骗,被浊世的尘垢深深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