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六安市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2014-10-19 07: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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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六安市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六教人[2008]15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速建立一支以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骨干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外地做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及教研机构开展六安市首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的在职教师,各级教研、电教部门的教研人员。
二、条件与标准
1、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试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连续三年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取得相应的高级教师资格。
(3)推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应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12年以上;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6年以上。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距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要从严控制,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
(4)身体健康,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中学每周不少于12节,小学、幼儿园不少于16节;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每周不少于6节);教研员、电教馆人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推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是县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是县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6)县城以上(含县城)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7)各县区、市直学校上报的人选,须经计生、综治部门审核把关。
2、教育教学方面
对所任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
(2)被评为市级以上“教坛新星”。
(3)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含汇演、会展等活动),成绩显著,获市级一等奖1次以上(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次以上)。
(4)近五年来,在市级教师业务培训或新课程培训中,多次(2次以上)担任主讲教师,效果显著。
(5)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组织的教学业务活动中,多次(2次以上)担任评委(或专家组成员)。
(6)在推进新课程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其创新的成果被推广。
(7)近五年来,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方面做出成绩,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8)近五年来,特教教师(含随班就读的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9)近五年来,所教学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1人或二等奖2人以上。
(10)近五年来,所辅导学生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汇演、会展或体育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2人以上。
(11)教研员能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经常深入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进行教学检查、听课评课、指导教师等。近五年来,培养的教师在教学业务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1人以上;或有效指导校本教研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教师业务培训、新课程培训中多次担任主讲教师,并取得显著效果。
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坛新星”。
(3)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县级一等奖1次以上(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1次以上)。
(4)近五年来,在县级教师业务培训或新课程培训中,多次(二次以上)担任主讲教师,效果显著。
(5)近五年来,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业务活动中,多次(二次以上)担任评委(或专家组成员)。
(6)在推进课程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其创新成果被推广。
(7)近五年来,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8)近五年来,特教教师(含随班就读的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9)近五年来,所教学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获市级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以上。
(10)近五年来,所辅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汇演、会展或体育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2人以上。
3、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推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有CN或ISSN刊号)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
(2)近五年来,学术论文(含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学案例等)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省奖2篇以上(其中二等奖1篇以上)。
(3)近五年来,主持(课题组长或核心成员)市级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主持省级课题研究或参加国家级课题研究,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4)近五年来,主编或参与编写(不少于1万字)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专著(含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用书或地方课程教材)。
(5)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实验,撰写的宣传文章、调研报告、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2次以上。
教研员应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两项。
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CN或ISSN刊号)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近五年来,学术论文(含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学案例等)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市级奖2篇以上(其中二等奖1篇以上)。
(3)近五年来,主持(课题组长或核心成员)县级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4)近五年来,参与编写(不少于5千字)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专著(含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用书或地方课程教材)。
(5)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实验,撰写的宣传文章、调研报告、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2次以上。
4、培养青年教师方面
具有较强的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能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和教育科研。近五年来,培养的青年教师有2人以上(小学、初中、幼儿园、特教1人以上)成为本校骨干教师。或在县级教学业务比赛中获奖,或在教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程序与方法
六安市首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评选制。推荐评选的程序为:
1、单位公布有关文件,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按条件集体审核,在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连同相关材料,报县(区)教育局。
2、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应成立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和相关规定评审确定人选后,分别填写《六安市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审表》(附件一)、《六安市首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审表》(附件二)、《六安市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三)、《六安市首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四),连同个人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附件一~四一式三份。)
3、市教育局成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领导全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对上报人选进行初审,组织对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听课和评审工作。其中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优质课评选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者免予听课。对教研人员申报者将组织答辩。
四、管理办法
1、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2、建立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档案制度和登记制度。填写《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登记表》。加大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力度(考核办法参照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
3、对师德师风不良、没有履行好岗位职责或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停止或取消相应资格和待遇。
4、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综合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市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做两场以上研究性报告;市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做一场以上研究性报告。
(2)高质量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市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至少上四节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市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至少上两节以上公开课。
(3)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任期内,市级学科带头人在省级以上、市级骨干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以上。
(4)在任期内,市级学科带头人主持一项市级以上,市级骨干教师主持一项县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定期听、评相应学科教师的课堂教学。任期内,市级学科带头人培养2-3名、市级骨干教师培养1-2名青年教师为校级以上骨干教师。
(6)积极参加送教下乡和公益活动;积极培养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青年教师。
5、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内享受下列待遇:
(1)颁发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证书。
(2)建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教科研专项经费,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2000元,市级骨干教师每人每年1000元,从学校教科研经费和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已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在此规定之列)。今后,国家、省如有新的政策出台,则以新的规定为准。
(3)市级学科带头人具有优先推荐为特级教师、享受政府津贴的资格和优先参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的资格;市级骨干教师具有申报政府津贴、市级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和参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的资格。
(4)在职称评聘、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优先安排参加部门和行业组织的高层次的培训、考察和疗养。
(6)具有入选六安市专家信息库“名师团”的资格。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各县(区)、校根据本文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县级、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3、各县(区)、校上报时间为9月10日前。
4、各县区推荐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要向职业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倾斜。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五。
附件:
1、六安市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审表[点击下载文件]
2、六安市首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审表[点击下载文件]
3、六安市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文件]
4、六安市首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文件]
5、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