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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不“意”

(2023-12-16 12: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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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个标题,源于金圣叹的轶闻。我说“轶闻”,其实是有书记载的,不过应该称之为野史,书名《柳南随笔》,书里说金圣叹因大不敬罪被砍头,临砍时他感叹:“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不意得之,大奇。”
      金圣叹犯没犯大不敬罪?要历史家说。即使有,是不是有“意”为之?似乎也说不清,不过是在文庙里哭了哭。可能哭的不是时候,也可能不该与别人一起哭。或者那次哭,他就应该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与那些人一起哭,如果真这样哭了,就该砍头籍家老婆孩子发边疆戍边么?
      看来金圣叹确实天真,他确信自己是“不意”的,可他不知道自己说“不意”就真的“不意”了吗?俗语云: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说话的人未必有意要捋虎须抠龙鳞,或者根本就没有捋虎须抠龙鳞,但这常常是说话的人说了不算,要老虎说是否真捋了它的胡须,要龙说是否真抠了它的鳞片,真相往往由此出,而蒙冤也往往由此出。所以即使金圣叹的确是“不意”的,也有可能被“有意”。这个理儿,他不懂,难免有那样的感叹。
      历来有经验之谈:祸从口出,那说的是说话惹祸,说话不合时宜,看错对象,就会有祸。谁知道哭从口出,也能惹祸,而且祸延及家人。据传说孟姜女哭塌了长城,那可是多少人辛辛苦苦多少个日日夜夜劳民伤财修筑起来的国防工程,损失自然非常大。可残暴的秦始皇并没有治她的罪,为什么?因为哭不犯法。而金圣叹哭出祸来,说“大奇”,似乎还真是。
      历史就是镜子,所以不光“说”应该谨慎,哭也应该谨慎,说不定笑必须谨慎。在不当哭笑的时候、在有人不想让哭笑的时候,最好是察言观色弄明白了,闭紧嘴巴。无论如何,自己活着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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