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大约就喜欢折腾,互相折腾大家都看见了,你制我我裁你,你打我我灭你,总要闹得不能安生。折腾的历史,被那些言之凿凿裱糊得冠冕堂皇,连犯罪都是功绩。这些不消说了,说些别的。
女人的耳环手镯之类都是从刑具变化来的,套住手脚耳朵,是远古时专为女人设置的办法。后来不用了,把刑具化成装饰,这是人类向文明走出的一大步。现在一枚戒指套在女人手指上,女人就属于那个男人。为了讨得女人的欢心,男人们铆足劲儿造首饰,刑具的历史男人忘了,女人也忘了。
真是一件好事,女人得戒指,男人得女人,组成命运共同体,发誓要共同到白头。但到结婚之后,女人卖了首饰填日子的常有。买了卖了,很像瞎折腾,可人就是喜欢。头发那东西,本来没什么用场,可人们利用它来增美。还有曾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损伤——竟然扯得这么严重。于是就有刑:髡,就是剃光头,表示惩戒羞辱。
满清人来了,不留发就要被砍头,男子汉们头顶留一片发,编一条长辫子,好帅!清亡了,要剪掉辫子,一些人舍不得,宁可不要脑袋——几根头发闹出那么多事情,让人唏嘘。缠足是大家都知道的,女人的脚要弄成畸形,小到三寸,就叫“金莲”,男人好欣赏!还有人说,足缠畸形了,走路时屁股就会翘起来,男人喜欢女人大屁股,于是小脚丫大屁股,再把头发弄出一些花样,比如鞭子,尾巴,牛屎团团等样子——呵!这女人好美!
曾经有过好细腰,据说有被饿昏的。似乎人的本来样子很难看,非得弄成另一个样子才好。人真能折腾,除自己折腾自己外,折腾别人最热心。有的是消灭,有的是惩罚,有的是羞辱,有的是审美。审美头发还非常流行,欣赏小脚是犯罪的,所以没有了。但折腾却不断在升级,互相杀戮似乎更过瘾,现在正杀戮得起劲的那些,谁给她们判定是非呢?反过来看,要不是这样折腾,烈士,英雄,js家等怎么产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