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以目”

(2022-12-23 19:44:27)
标签:

杂谈

      记不大清了,应该很早了吧,从一篇古文里读到“路人以目”,现在拼命回忆是哪本书哪篇文章,想不起来,找也懒得动手,所以就只剩了这四个字。不过这句话的意思基本明白,就是:走路的人用眼睛看。这看似相当于废话,其实那个“看”内容可丰富了。街上看人,常有的,注目也常有,如果看到美女帅哥多瞅瞅,再正常不过了。还有,看到自己熟悉的、好久不见的、心怀仇恨的、面孔陌生的、打扮入时的、奇装异服的、怪模怪样的等等,都会多看几眼。如果要暗示,阻止,勾搭呢?“以目”就最稳妥了。
      按理讲,说更能表达明白,但有时候不方便说出来,又想与对面的那位沟通,于是眼神就用到了。“知道”“同感”“可以”“等着你”“是”等等,都可以用眼神表示出来。有时配合肢体动作,效果更好,比如相约去打架,不说话,眼一看,手一挥,意思就很明白了。
      很多时候,只能用眼睛而不能用嘴,是惧的表现,因为语言很容易涉足禁区。高衙内欺负林冲娘子的行为,一般人在街上不敢,但看一眼林冲娘子,一定很安全,所以眼睛就忙一点。左顾右盼,狼顾,偷窥,盯梢,约会等等,多靠眼睛完成。
      那么,“以目”的感觉如何?我经验不多,想想,应该很不爽。憋屈,压抑,甚至会沮丧。电视里听到过一句话:“幸福就大声说出来。”最爽的是想说的话就大声说出来,即使想哭时大声哭出来都是爽快的。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不是想爽快就能爽快的。要不然,古人为什么还要写一本《忍经》来劝诫大家呢!能不能做点什么说点什么,首先让自己安全着,活着,就须知道祸从口出。现在提倡放开腿,管住嘴,都是经验之谈,生活里非常重要的话。最好是什么都忘了,眼睛也解放了,不承担任何任务,那就彻底爽快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冬天的风
后一篇:同心合唱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