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最好看,也最无聊。读得多了,就知道不过是些肉麻的词儿。情书本来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文字,肉麻给自己,就是幸福与欢悦,如果从自己麻开去,一直延展到全天下的人,以为谁都会分享自己的甜蜜,似乎有点过了。别人有别人的肉麻,哪有工夫享受不相干人的肉麻。
我这样说似乎亵渎了神圣爱情里的伟大情感表露,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罪过了!林觉民的《与妻书》,除了肉麻之外,还有肉疼,还有铁血,还有勇气,还有另外一个大世界。这些不说了,说件往事。上世纪二十年代吧,北京起过一个小风波,说一位教授带了女学生私奔了。这是女师大风波之后的事。那件事情,现在看得很清了,因为有《两地书》在,实在看不出那二位有多不堪。
《两地书》是一本情书,当时应该是绝对私密的,到了三十年代终于公之于众。其中的缘故我不大明白,但我觉得大概因此:“因为捕甲,从甲这里看见了乙的信,于是捕乙,又从乙家搜得丙的信,于是连丙也捕去了……”就因为这连串着“捕”的缘故,鲁迅先生烧过两次书信。当要为病殁的漱园出本纪念册,搜集书信时,“朋友的信一封也没有”,想必非常遗憾。《两地书》里的书信能够保存下来,应该是万幸,而且颇有一些纪念意义。
这些书信里都写了些什么?我详细读过,严格地说,肉麻是有一点,但更多是讨论时事,比如女师大风潮等等,再就是生活琐琐,“不外乎学校风潮,本身情况,饭菜好坏,天气阴晴……”,这样的情书,完全没有“死呀活呀的热情,也没有花呀月牙的佳句……”。至于是不是好读,那就要看个人的爱好了。我几乎没写过情书,但我主张私密书信,肉麻也罢,亢奋也罢,无所谓的,自己觉得怎么好就怎么来,只是要公开给大家,还是慎重一点好。
1974年我花大钱六角买了《两地书》,那时候我还没谈恋爱,知道鲁迅谈许广平时比我年高多了,于是觉得日月常在,何必忙乎!自己的注意力放到哪儿了?不知道,只是不想谈恋爱,这一点记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