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里种因,明处结果
(2022-04-01 18:40:06)
”肝受病则目不能视,肾受病则耳不能听;病受于人所不见,必发于人所共见。故君子欲无得罪于昭昭,必先无得罪于冥冥。”
明白咬菜根的意义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一边嚼着菜根,一边闲话人生,句句都说中要害。我们历史上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故事,天与地知不知,没人知道;而你知我知是肯定的。甲乙双方的争论,其实牵扯到人的品格和做人规范。不当做的事情就不能做,这是原则主义;只要没人看见,什么都能做,这是实用利己主义。实用利己主义者认为,只要对我有利,就可以做。有些事情不符合规范么?那好办,不让别人看见就好了。
在传统的认识里,与天地差不多的还有鬼神。鬼在阴暗处,一般情况下,人看不见它,它可以看见人;它一般不做对人有好处的事,说白了,就是专门害人。神,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人做了什么,他都知道。但神主持公道,不会偏心,也不会见事不管。所以对鬼,人们是敬而远之;对神,却是敬而求之。所谓神不知鬼不觉,那是做不能见人的事情时,心里对自己的鼓励。头顶三尺有神明,历来这么说,必有缘故。
所以我们所见所历,好事情都在明处做,唯恐世人不知道;坏事情都在暗处做,唯恐有人知道。有地方不妥了,去看看,但要拍摄,留下痕迹。拿了别人的好处,拍摄不?当然不能。尽管世人不知道具体,但大体还是知道一点,而且还有可能知道一些别的。众人的眼,就是复眼,三百六十度拍照,如果有什么能够遁形的话,那也是不敢或者不想说而已。天地鬼神知道不,说不上,但人比那些精明多了。
人都想做好人,都想面子上好看,这就是“昭昭”。明明亮亮地,在大家的视线之内不做坏事,这大概都能做到。可到“冥冥”,即看不见处不做坏事,似乎有点难。如果好名声要,做坏事也要,明处做好人,暗里做坏事,一般就要有周密的运作。天地鬼神不吭声,只要人不知道,那就大告成功。
不过,从过来的事情看,泄露是常有的,那时候说不定就很严重。合算不?当然不合算。不过很多时候还是拖着侥幸心理,希望神不知鬼不觉,人更不知。可心里战战兢兢,为什么?那个不合算的压力压着他。
开头引用的那段话,之所以好,就因为它说:暗里种因,明处结果。要想在明处不出错,就要在暗处也不出错,因为“病受于所不见,必发于人所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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